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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2024-05-28 02:50:31法律论文1

一、浅谈如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定期开展诉讼监督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对诉讼监督的法律效果、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干警把“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自觉融入具体的实践中,有力促进诉讼监督意识在整体上得到强化和提高。

二是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手段。从维护法制统一、司法公正的目标出发,结合诉讼活动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方法开展诉讼监督。

三是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

切实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

四是强素质钻业务,夯实公诉根基。始终坚持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廉洁奉公的队伍作为核心任务来抓。

二、我国广义的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法律监督的体系 法律监督体系,是一国不同种类的法律监督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依监督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系统。 (一)国家监督 1.国家监督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国家监督,即由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这种监督因具体实施监督的机关不同,监督的内容和方式也可能不同,但作为国家监督有其共同特点: (1) 法定性。 (2) 严格程序性。 (3) 直接效力性。 2.国家监督的种类 依具体实施监督的机关不同,国家监督又可分为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三类。 (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包括以下两方面: 第一, 立法监督。 第二, 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 (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行政机关的监督是以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所进行的监督。 (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司法机关的监督是以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为主体所进行的监督。 第一, 检察机关的监督。 第二, 审判机关的监督。 (二)社会监督 1.社会监督的概念和特点 所谓社会监督,即由国家机关以外的政治或社会组织和公民进行的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社会监督因具体的监督主体和方式不同,又可分为不同的种类。但作为社会监督,有其共同特点: (1) 广泛性。 (2) 启动性。 (3) 标识性。 2.社会监督的种类 社会监督依具体实施监督的主体不同,又可分为政治或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公民的监督。 (1)政治或社会组织的监督 (2)社会舆论的监督 社会舆论的监督主要指新闻舆论的监督,借助传媒手段进行。 (3)公民的直接监督 公民的直接监督指向广泛,特别指向国家机关、政党、政治或社会组织运用公权力的行为。

三、怎样做,法律才能监管有力?

1、制定完善的法律本身

2、有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

3、提高法律从业者的职业素质

4、加强舆论监管力度

5、采纳。

四、如何做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1、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有监督依法行政的权利,但行政诉讼又称民告官,法院对这类诉讼案件也有监督审查的职能。一般检、法两院受制于政府(经费由财政负担),在处理案件时或多或少的偏向政府行政机关。为此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经费独立核算(由人大核算、划拨经费);应设派驻政府的检察机构,对政府依法行政作法律监督。

2、民事诉讼主要是防止法院失职渎职、徇私枉法。主要要加强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调解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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