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权力与权利的概念?
法律上权力与权利的概念?
权利是指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实施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资格.
权力则是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
两者的区别有5点:
1、权力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和组织,公民不可以成为权力主体。而权利的主体除了国家机关和组织外,还可以是自然人。
2、实施权力的行为属于国家行为,享受权利的行为不属于国家行为;
3、权力是法律所确认的权能和支配力,而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自由和利益;
4、权力的实现取决于主体自身的权力行为,不峄相对人的态度和行为为转移,具有单方性。而权利的实现一般取决于义务人的行为,不具有单方性。
5、权力不能自由处置,否则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而权利可以自由的放弃或转让
公权力与私权利在法律上的区别?
公权力与私权利是相对应的。
所谓公权力,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国家公权力机关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它是基于社会公众的意志而由国家机关具有和行使的强制力量,其本质是处于社会统治地位的公共意志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所谓私权利,意指个人权利,其与“公权力”相对应,具有“私人”(个人)性质,故常被称为“私权”或“私权利”,它涵盖了一切不为法律明文禁止的个人行为。私权利,主要来自于个人(即行使者)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并由此自然延伸,这些权利也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类社会是由无数个个体组成的共同体。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还是权利?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通常出现法律文书函告中。一方当事人表达虽然做出了某种行为、行使了其部分权利或原谅了对方当事人的违约,但不想放弃向对方当事人追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行为人现在所实施的开除行为,不意味自己已经放弃对被开除者继续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的权利。
这种表述在一些反对、抗议和追究责任的文书中时常可以看到,但除了可以表示气愤情绪外,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后妈在法律上的权利与责任?
后妈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同生母一样的,从和父亲结为夫妻开始,她就是孩子的监护人,有责任抚养孩子长大,有教育孩子的权利,同样,后妈老了,你也有赡养后妈的义务,权利有责任都是相互的,如果后妈与父亲结为夫妻时,你已经年满十八周岁,那就另说了!
公布法律的权力在西方国家通常属于?
公布法律的权利在西方国家通常属于国会,议会,立法院。有国会颁布。
权利法案,是在什么背景下颁布的?
《权利法案》是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的背景之下颁布的。
在1688年光荣革命的时候,威廉担任了英国的王位,称为威廉三世,她没有流血而获得了成功。国会通过了《权利法案》,明确规定今后英国国王必须是新教徒,国王要尊重国会的意志,只有得到下院的同意,政府才能够征收新税和招募常备军。
在权利的分类中,财产所有权属于绝对权力,那么还有哪些权力是绝对权力,绝对权力和宪法权力是一样么?
首先,权利和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权利在英语中是right,权力在英语中式power。前者是一种权利人的资格,手段和工具,后者是具有国家牵制力的力量,有约束力和执行力。
其次,民事权利根据效力的大小和效力范围,可以分为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绝对权利又称为对世权,除了权利人以外,世界上所有的人都需要尊重和不侵犯权利人的权利。“绝对权”相对于“相对权”来说,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不需要其他人的配合,即不需要义务人的行为就可以实现。典型的绝对权包括人身权利以及与人身具有依附性的权利,比如继承权、知识产权等,还有以所有权为典型的物权体系中的其他物权,比如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等等。
我想知道在日语的汉字中“权利”与“权力”的意义有何不同?
权利(権利):给予:(女性は充分な人的、また财产の権利を有している)
权力(権限):限制 约束:(最高人民法院の职责と権限. 最高人民法院の职责と権限は次の通り)
法律与道德在权利和义务的本质上有哪些不同?
1、产生时间不同
法律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法产生于阶级社会。
道德是社会生活自发演变而形成的,在原始社会就存在相应的道德,例如上古时期的禅让制。因此法律的产生时间晚于道德。
2、结构不同
法律有很强的逻辑性和体系性,具体表现为法律制度、法律条文、法律部门等等。
道德比较零散,没有完整的体系。
3、内容不同
法律的内容强调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道德的内容往往只强调义务。如道德要求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尊老爱幼等等都是给人设定的义务。
4、保障手段不同
法律的保障力量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是一种外在的强制手段。
道德的保障主要靠人们内心的遵守和社会舆论的评价,是一种内心的约束。因此法律的保障手段强于道德。
5、调整范围不同
道德的调整范围远远大于法律。道德要求人们内心善良、与人为善,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这样的要求。
法律只是对人最低限度的要求,调整范围小于道德。
人,在法律上规定的民事权利有哪些?
《民法通则》第九条有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有公民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并不是任何公民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要求公民必须达到一定年龄以及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具有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时,才具有行为能力。公民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应从年龄和精神是否正常两方面进行确定。据此,《民法通则》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做了三种分类: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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