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每年体检?
一、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每年体检?
现在一般在员工入职前,公司都会要求员工进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对于公司要求员工入职前需体检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领域中“法无明文规定即容许”,所以公司入职前需要体检是合法的。
但是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按照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以下六类:
(1)接触粉尘类;
(2)接触化学因素类;
(3)接触物理因素类;
(4)接触生物因素类;
(5)接触放射因素类;
(6)其他类(特殊作业等)。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问题是:现在是否有明文规定此类条文了?
二、帮别人体检犯法吗
法律分析:代替人体检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到会取消体检资格。隐瞒了劳动者的身体真实情况,如果被代替人以后因此出现工伤之类的,用人单位可以以欺返返诈为由,历数而拒绝承担工伤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漏烂饥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公务员体检冒名顶替违法吗
公务员体检冒名顶替属于违法行为,要是公务员体检冒名被查处,那么公务员的资格肯定是会被拨除,会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违法。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棚轿弯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别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代替人体检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到会取消体检资格。隐瞒了劳动者的身体真实情况,如果同学以后因此出现工伤之类的,用人单位可以以当事人欺诈为由,而拒绝承担工伤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二)不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链闷(三)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以及考核、奖惩的;(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五)在录用、公开遴选等工作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六)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一百零九条 在公务员录用、聘任等工作中,有帆脊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员体检冒名顶替违法。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宏穗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慎袜管宽绝激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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