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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经济法的部门法有哪些?

2024-05-25 21:12:28法律法规1

属于经济法的部门法有哪些?

—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其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竞争行为;

二是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12是国家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包括《预算法》、《审计法》、《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计划法》、《物价法》、《经济稳定增长法》等。这类法律主要是拟订国家间接调控经济的规则,确认和规范国家机关于预经济的地位和职责权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属性是什么?是属于经济法律部门还是民商法律部门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属性是经济法,属于经济法律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既属于经济法又属于民法的法律是?

民商法既属于经济法又属于民法。

经济法属于部门法的概念吗?

1、是的,属于部门法。

2、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部门法是一个法学概念,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法规或法典;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部门法的内容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彼此间又不是截然可分的。

3、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律属不属于我国的法律内容?

法律我国的法律种类非常多,按照程序来分,可以分为程序法和实体法按照门类来分,可以分为经济法和刑事法,民事法。经济法律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分支

经济法律形式有哪些?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形式:民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形式。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在国家干预和调控社会经济过程中因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而依法应强制承担的否定性、单向性、因果性经济义务。

经济法责任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各种责任形式的总称。

经济法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责任目的的社会整体利益性。经济法律责任的社会整体利益性是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在经济法责任制度上的反映,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不受侵犯是经济法责任的第一目的,是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客观要求。

2.归责原则的公平性。在过错、无过错和公平归责的选择中,经济法选择了以公平归责为重心的归责原则。区别于民法和行政法侧重于过错归责和无过错归责的作法,体现了归责原则的公平性特征。它是经济法追求经济公平的反映。

3.政府责任的突出性。政府作为调制主体,是与调制受体相对的一方经济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的经济法价值理念要求我们,要重视政府主体在履行调控或规制职能时对个体、群体、集体。国家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凸显政府责任。

4.经济法责任具有明显的不对等性和不均衡性。经济法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社会责任为本位,改变了原来法律责任中权利与义务对等,责任与义务对等性。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责任往往是单向义务,不存在对等性。

5.责任形式的多样性。基于此,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应该是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在内的综合责任形式,

不属于部门法的法律有哪些?

部门法律包括:

1.宪法:

2.行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理等(一般行政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治安管理出发条理(特别行政法)。

3.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商标法。

4.商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

5.经济法:

(1)有关企业管理的法律

(2)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法律:商业银行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3)有关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预算法、统计法、会计法、计量法。

(4)有关市场主体、市场秩序的法律: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

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1)属于自然资源方面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2)属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8.刑法:刑法,单行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

9.诉讼法:

(1)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2)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仲裁法、监狱法

所以反笼断法不属于部门法律。

公布法律的权利属于哪个部门?

公布法律的权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经济法律行为有哪些?

下列为无效民事行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经济法律关系有哪些?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它包括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两方面的内容。

1.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经济权益,也就是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或保护自身利益的资格。经济权利的含义有三点:(1)享有经济权利的主体,在经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意志从事一定的经济活动,支配一定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利益。(2)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或约定,可以要求特定的义务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3)在经济义务主体不能依法或不依法履行义务时,经济权利主体可以请求有关机关强制其履行,以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2.经济义务经济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约束力。经济义务的含义有三点:(1)承担经济义务的主体依照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规定,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实现经济权利主体的利益和要求。(2)经济义务主体应自觉履行其义务,如果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义务,将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3)经济义务主体履行义务仅限于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范围,不必履行上述规定以外的要求。应当注意的是,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因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不同,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具有不同的属性。在平等的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具有自愿性、对偿性;在管理经济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来自国家的授权,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不具有对偿性;在劳动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具有自愿性和报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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