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享有申请复议权的有哪些人?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享有申请复议权的有哪些人?
“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享有复议权的仍然是“当事人”。以刑事诉讼为例,“当事人” 是指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及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请回避权,需要当事人的授权。
一、《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三、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回避的规定,参照《民事诉讼法》)
驳回执行申请法律依据?
首先,所谓不予执行是指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时,法院经审查认为有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驳回执行申请的法律依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一、仲裁裁决违法的。
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不予执行制度具有以下特点:适用的前提是案件的受理须符合法定条件;适用的对象为非诉法律文书。由此可见,不予执行裁定只能适用于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法院之外的其他机关制作的非诉法律文书,而不能适用于法院自身制作的判决书、调解书等裁判法律文书。本案的执行依据是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不符合不予执行的适用情形。
申请法官回避被驳回怎么办?
可以再当庭申请复议一次。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
法庭对哪些回避申请应当当庭驳回?
二审案件能否申请回避
可以。任何审判程序当事人都有权利提出回避申请。
相关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执行被驳回后提申请复议怎么提?
提出继续执行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要求继续执行。
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被告是谁?
这是一个具有制度意义的问题。 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形式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了适应实践的需要,新规定复议决定的形式。《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由此可见,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复议决定,主要是解决行政复议机关错误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的问题,是对不予受理的补充。 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复议决定,不能视为维持。
复议申请人对该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以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驳回再审申请的效力问题和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申请法官回避被驳回会影响公正判决吗?
结论:申请法官回避被驳回不会直接影响公正判决,但会对诉讼程序和法庭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解释:
当一方当事人认为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利益冲突或其他不公正情况时,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如果法官同意回避,则由其他法官代替其审理案件;如果法官不同意回避,则由上级法院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回避。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法官不同意回避,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公正判决的结果,因为法官应该能够保持客观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但是,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对诉讼程序和法庭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当事人可能会认为法官对自己不公正,对法院的信任度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对法院的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在申请法官回避被驳回的情况下,即使法官仍然能够保持公正判决,也应该考虑到对诉讼程序和法庭形象的影响,尽可能地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和负面影响。
民事诉讼当庭驳回回避申请怎么救济?
能。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是否回避决定作出之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的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执行异议被驳回申请复议会成功吗?
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复议是法定的程序,是否复议成立在于异议事实与理由是否成立。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