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刑法案例分析题!!!
一、急急急急!!!刑法案例分析题!!!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抢劫罪既遂,故意杀人罪中止。
分析:抢劫罪侵犯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在抢劫过程中,适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或死亡,不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因抢劫罪已经包含了故意伤害和杀人行为。但是,行为人在抢劫实施完毕之后,为了杀人灭口或者其他目的杀死被害人的,要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因为抢劫行为已经实施完毕,故意杀人行为不被抢劫罪包含。
本案的关键点就在于抢劫是否已经既遂?就是抢劫行为是否已经实施完毕。在理论界,抢劫罪的完成形态有不同的几种观点,有观点认为:抢劫罪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只要行为人使用了暴力相威胁,就既遂。按这种观点,本案抢劫罪既遂。另外有观点认为:普通抢劫罪以获得财务为既遂(和抢劫罪加重情节级转化型抢劫罪有区别),本案中“孙见被告人即将追上,便扔掉兜子:“你不是要钱吗?给你!”继续向前跑。被告人以为兜里有钱,”不管兜子里有没有钱,行为人主观上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财产,抢劫行为已经完成。继续追赶被害人是为了杀人灭口。所以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中止没有疑问。害怕被司法机关处罚而主动放弃杀人行为,是中止。
写这么多,看明白就给个满意答案吧。。。。。。。
二、刑法案例分析的解答?
1、赵、钱二人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钱是主犯,赵是从犯。
2、钱的放火行为事先没有同谋,赵也不知道,已经超出了共同盗窃的范围,应当单独构成放火罪。
三、案例刑法学 案例分析题 急!
同意第二种观点,因为一般的情况下坐飞机是不能导致人死亡的,这种概率是相当低的,因此虽然行为人主观有恶意,但是其实施的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人的死亡,因此不能认定行为人有罪,这也是刑法学中所说的不能主观归罪。
四、刑法案例分析题、请尽量详细解释。谢谢。
甲乙丙丁全部构成了犯罪,绑架罪,丙在犯罪时终止了肯定从轻,不够岁数的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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