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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2024-05-23 21:59:27法律法规1

什么是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1. 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2. 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 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4.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各类公证。

5.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房管、商标、专利等登记、注册、转让和报批手续。

6.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7.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二手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8. 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9. 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五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第(二)项“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第(五)项 “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PA经济法,破产法]破产受理后,为什么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要中止?

破产申请受理后到管理人接管这段时间里,债务人的财产处于冻结状态,所以相应涉及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必须中止,以防止法院或者仲裁委抢先作出裁判破坏对已经冻结的债务人财产的完整性,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这是立法目的。但是正如你所说的,破产法不涉及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功能,实体争议必须在法院或者仲裁委才能解决。所以“在破产程序之外”是指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应当在管理人接手债务人财产后,恢复进行之前被中止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并得出明确的结果,再参与到破产分配程序中来。

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法院,检察院离任后多少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律规定是2年内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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