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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争议与适用怎么写?

2024-05-23 14:56:27法律知识1

法律争议与适用怎么写?

法律争议与法律适用,说白了就是让你总结争议的焦点,比如买卖合同纠纷里,是交付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还是货款是否交付还是被告是否构成违约等等 法律适用就是简单谈一下适用中国法还是外国法,民诉还是仲裁,或者合同法第几条或者什么司法解释等等 评析与结论,需要你用写小论文的形式展开 比如在是否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焦点问题上 从事实、法律适用、法学理论、司法实务等等角度加以论证,最后通过你以上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出你的答案(将来可以构成你对各类案件的一个判断)

仲裁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

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特点,通过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解决争议的效率要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的效率要高一些。因为诉讼程序会因不同的情况而可能会导致整个案件要走完所有的诉讼程序。

一般的案件情况是一审程序终结后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裁判后发生法律效力,再而进入执行程序;也有二审审理过程中发现法定的情形而发回重审的,或者二审生效后,一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继续进行诉讼,导致案件进入马拉松式运动的状态。

而仲裁程序相对简洁明了,一次裁决,在没有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的前提下案件就可以进入执行程序了。 

在发生争议时应适用哪些国家的法律?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五条 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一)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三)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四)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五)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六)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七)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八)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九)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十)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十一)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十二)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十三)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十四)债券的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

  (十五)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

  (十六)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

  (十七)居间合同,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

劳动争议正确解决与法律的关系?

劳动争议正确解决与法律关系:首先申请仲裁调解,解决不了再走诉之法律。

法律冲突解决的适用原则?

首先宪法最大,所有法律与宪法冲突均无效。其次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在我国法律一般指全国人大的法律)。再其次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最低的就是部门规章(即国务院各部出台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即地方人大出台的法规)和政府规章(省市人民政府的规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何为法律制定和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就是指在具体的法律事实出现后,通过将其归入相应的抽象法律事实,然后根据该法律规范关于抽象法律关系之规定,进而形成具体的法律关系和法律秩序。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

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和仲裁时效区别?

区别为前者是具体的时间日期,后者是主张权利的时间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的具体日期,是计算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限的起点。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主张自己权利的具体的时间期间。

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

1、仲裁庭应当根据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对争议作出裁决。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选择适用的法律系指实体法,而非法律冲突法。

2、当事人未选择的,仲裁庭应当适用与争议事项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3、在任何情况下,仲裁庭均应当根据有效的合同条款并考虑有关国际商事惯例作出裁决。

适用仲裁法和可以申请仲裁的区别?

适用仲裁法:

主要表达对于某些情形或者纠纷,当事人应通过相关仲裁法来解决纠纷。如商事纠纷中,合同当事人约定了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则适用仲裁法的规定;又或者是劳动争议,因仲裁前置原则,应先进行劳动仲裁程序,则在该程序中也适用相关仲裁法规定。

可以申请仲裁:

主要表达当事人有通过申请仲裁来解决争议的权利。除了仲裁外,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诉讼等方式。如商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诉讼解决争议;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在申请仲裁之前还可以选择调解的方式等解决争议。

什么是法律文书和法律仲裁?

仲裁文书则是仲裁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文书,指仲裁机构和仲裁申请人依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制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和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1、仲裁文书的制作主体包括仲裁申请人和仲裁机构。

    2、仲裁文书的制作必须符合《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规定。

    3、仲裁文书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效力。

    二、仲裁法律文书的种类

    仲裁文书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主要有:

    1、依据制作主体的不同,仲裁文书可分为申请人制作的仲裁文书和仲裁机构制作的仲裁文书。

    2、根据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以将仲裁文书分为国内仲裁文书和涉外仲裁文书。

    3、根据文书制作时间不同,仲裁文书可分为仲裁程序开始前的文书和仲裁程序开始后的文书。

    三、制作仲裁法律文书的要求

   

   仲裁文书的制作应当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仲裁文书的格式,既要区别于行政文书格式,也不能直接照搬民事诉讼文书格式,而应当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和仲裁规则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仲裁专用的文种和格式。所以仲裁文书的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

    制作仲裁文书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客观真实

    客观真实的要求是仲裁文书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仲裁文书的生命力所在。

    (三)具体明确

    仲裁文书应有具体明确的内容,应包含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同时内容应该明确,使申请人及相关机构能够理解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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