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司注销后法人还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解散后,股东应当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归于消灭。由于经合法清算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进行分配后归股东所有。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清理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清理按照破产程序处理,同时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注销之后如果还存在有法律的责任,那么此责任就不是由法人一人承担,而是由公司的所有股东来进行分配,在注销之后对于公司所剩余的财产由股东分配,那么所存在的法律责任也会由股东们来进行处理,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公司注销后,股东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后,股东不再承担公司剩下的债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国有企业注销后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企业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注销后产生的电费由谁承担?
公司注销前所产生的电费应该与电力公司营业厅结清所用的电费,电力公司会将此电源开关关闭,禁止用电处理。
此后,如果有商家,单位或个人来租用此公司的房屋,需要在电力公司营业厅申请使用商业用,待各种手续齐全,电力公司会给你开通用电设备,所产生的电费当然由下家公司,单位或个人承担,与原注销公司无关。
分公司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
一、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三、在确认亏损时涉及总、分公司的所得税问题,应多与税务联系(特别是总公司)希望能帮到你!
公司清算注销后债务多久不承担?
公司注销追诉期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圈钱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圈钱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钱,通过某些好像合法的手段掏进自己的口袋里的意思。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出资不实的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秘书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新加坡的公司法规定,所有在新加坡的注册公司,在注册时,均需有至少一位常住新加坡的居民作为该公司的法定秘书,公司董事会有责任指定一位公司的秘书并决定这位秘书的薪金配套。公司董事需要确保有资质的人被选中做为公司的法定秘书。
虽然公司董事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的最终责任,但同时公司的法定秘书在特定的一些情况下也对公司触犯法律承担责任。这是因为新加坡公司法认可董事根据秘书提供的合规性建议指导而做出的决定。秘书被定义为公司的“officer”公务人员,意味着秘书被相关的义务和职责做约束。因此,新加坡的公司法定秘书必须将公司行政事宜及时的报告给董事。
公司注销后权利义务谁承担规定?
公司被注销终止后,其民事责任和诉讼义务承担者应为其清算责任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
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新《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注销后股东承担责任比例?
公司清算时,股东如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并不是按比例承担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履行出资责任的,公司清算时,不承担责任,如果出资不足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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