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拦车检查法律规定
交警拦车检查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交警执法必须的向被检查对象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未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中枝宽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搭嫌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卖亮任。
遇交警查车,怎么处理?
拒绝交警检查,驾车逃跑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谈帆弊关交通管理部含族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轿喊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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