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论文 > 正文内容

亚里士多德法学名言?

2023-03-25 18:09:32法律论文1

一、亚里士多德法学名言?

在群众眼中,宪法上最残酷和苛虐的部分就是他们的奴隶地位; 当然,他们对于其他的事也一样感到不满,因为他们觉得他们自己实 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参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

总的说来,做不公正的事情总是把好处多归于自己,把坏处少归 于自己。所以我们不允许个人的统治,因为他可以为了自己而成为暴君, 而要法律为统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二、亚里士多德著名的法治公式是(

亚里士多zhidao德关于“法治”的一个说法:“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句出自《政治学》的著名论断,已被视为亚里士多德的回“法治公式”,其经典意义得到了广泛的承认。

需要注意的是,就语境而言,古希腊并不具备产生法治的条件,因此,亚里士多德不可能超越特定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状况,提出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概念。亚里士多德的“法治公式”虽然在形式、言辞、表达等层面上满足答了现代人对于法治的预期,但是,现代人对于“法治公式”的理解并不符合亚里士多德的本意。

三、亚里士多德的核心观点是什么高二历史文科考试

高二文科历史期

倡导“有思想力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古希腊思想家是 B

A.普罗泰格拉

B.苏格拉底

C.柏拉图

D.亚里士多德

四、马基雅维利与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优劣,以及对当前法制建设的启示

物体自空中降落的速度是不同的,这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一直无人怀疑的信条,而伽里 ... 因此,早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马基雅维利就主张国家的统一,甚至主张用武力

五、亚里士多德是不是有一种观点:妻子和孩子是公用的?原话是怎么说的?

这不是亚里士多德的主张,是柏拉图的。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二卷开头批判了柏拉图的主张,他说: 一个秩序井然的城邦究竟应该共有一切事物,还是应该只共有某些事物,而另一些事物并不共有呢?因为可以想象到市民们会共有妻子、儿女以及财产,就像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苏格拉底所倡议的那样。是我们现在的状况好呢?还是那种符合《理想国》中所提出的法律的状况好呢?

在妇女的公有制度中存在着多种棘手的问题,苏格拉底用以论证这种制度的必然性的那种原则显然无法从他的论证中得出来。而且,作为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他归之于城邦),这种计划严格来说是无法实施的,而且他并没有恰当地说明人们应该如何去理解它。我现在所提到的乃是苏格拉底推论的前提,即整个城邦越一致越好。但是,一个城邦一旦完全达到了这种程度的整齐划一,那就不再是一个城邦了,这是很显然的。因为城邦的本性就是多样性。……所以,即使我们能够达到这种一致性,也不应当这样去做,因为这正是使城邦毁灭的原因。接下去亚里士多德讨论了妇女儿童公有制造成的问题,然后又讨论了财产公有制造成的问题,逐一说明这些制度会导致哪些荒谬的结果。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ute006.com/post/11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