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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和诉讼的区别?

2023-03-24 13:56:52律师案例1

一、法律救济和诉讼的区别?

法律救济包括诉讼,但同时还有其他类型的法律救济方式;诉讼只是法律救济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法律救济概念的外延比诉讼更广泛。

法律救济,是指法律主体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机关告诉的活动。如果告诉的机关是法院,就是诉讼;如果告诉的机关是仲裁委员会,则属于仲裁方式;此外,还有行政复议、申诉等方式。

二、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的区别

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的主要区别是司法救助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范围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是减收或免收法律服务费用。法律援助主要指的就是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来促进与规范法律援助的相关工作,为了符合法律援助相关条件的公民,去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代理或者刑事方面的辩护等无偿的相关法律服务。法律救济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当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公民救济权力,是公民权利保障的重要环节。当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我们应当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一)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三)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兆知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

(四)当事人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的;

(五)当事人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

(六)当事人为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

(七)当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族岩消活困难的;

(八)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九)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

(十)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

(十一)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枣禅服务。

法律救济包括什么

法律救济方法主要包括司法救济、仲裁救济和行政司法救济。仲裁救济是法院外提供的一种救济方法,其意是指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仲裁契约,把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而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的处理,委托给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一般来说,大型企业对于它们之间或它们与公共权力机关的争议,只有当不能自行解决时,才将其提交法院系统。所涉及的经济利益越大,经过仲裁解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与诉讼相比,仲裁的功能特点在于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费用低廉、不具备行政特色、能独立公正和迅速地解决争议,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自治权。

三、何种救济具有终局性?

何种救济具有终局性?司法救济是一种终局性救济。救济,汉语词语,读音为jiù jì,意思是用金钱或物资帮助生活困难的人。[1]

中文名

救济

外文名

relief;succor

解释

用金钱或物资帮助生活困难的亩启睁人

拼音

jiù jì

注音

ㄐㄧㄨA ㄐㄧA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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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解释

用金钱或物资帮助生活困难的人[1]

救济包括民间救济和政府救济。民间救济由个人或单位提供,这类救济纯粹是一种施舍行为旁锋,一种慈善行为;而政府救济属于社会行为,通常被称为社会救济。

【近义词】接济――救济(迅岁救援)

出处

《三国志・吴志・吴主传》:“思平世难,救济黎庶,上答神o,下慰民望。”

《武王伐纣平话》卷中:“z汤王{言罢,遂开仓库救济贫民。”

老舍《四世同堂》二:“因家道衰落而连这陋巷也住不下去的,他也无力去救济。”

在我国公民依法救济权利有哪些方式

发布时间: 来源:法律快车整合 作者:小编

当代法治社会,公民救济权力,是公民权利保障的重要环节。当自身权利受到侵犯时,我们因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但想必大多数人对我国公民依法救济权力有哪些方式仍一知半解,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此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

一、法律救济

所谓法律救济,是指依据法律方式或者类法律方式对当事者受到损害的权利进行救济。笔者以为,法律救济方法主要包括司法救济、仲裁救济和行政司法救济。

二、司法救济

又被称为司法机关的救济或者诉讼救济,指的是人民法院在权利人权利受到侵害而依法提起诉讼后依其职权按照一定的程序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补救。司法救济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救济范围具有广泛性;

第二,救济方式具有受动性;

第三,程序具有法定性;

第四,结果具有强制性;

第五,效前山力具有终局性。

三、仲裁救济

仲裁救济是法院外提供的一种救济方法,其意是指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即仲裁契约,把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而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的处理,委托给法院以外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一般来说,大型企业对于它们之间或它慧坦中们与公共权力机关的争议,只有当不能自行解决时,才将其提交法院系统。所涉及的经济利益越大,经过仲裁解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与诉讼相比,仲裁的功能特点在于程序简便、结案较快、费用低廉、不具备行政特色、能独立公正和迅速地解决争议,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自治权。

四、行政司法救济

行政司法救济是指行政机关作为救济主体为权利人提供的法律救济方式。从现代法制的发展来看,行政司法救济的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是近现代社会行政管理对象的复杂化而需要贯彻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所致。行政管理对象的复杂性不仅仅指纠纷在数量上的增多,而且纠纷在性质上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也越来越强。如果把这类纠纷直接诉诸于法院,信雹会产生两大问题,一是增添“讼累“,二是不利于简便、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救济权利的主要方式:法律救济。小编以为,法律救济方法主要包括司法救济、仲裁救济和行政司法救济。如果您有此类问题,欢迎登录法律快车官网进行咨询,帮助了解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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