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婚姻法规定一女二夫
一、国家新婚姻法规定一女二夫
谣言!我国最近没有通过什么新的婚姻法,最近的一次关于婚姻的文件是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我国婚姻法规定仍然是一男一女。你所说的情况违背我国的传统道德和人伦,在现代社会根本不会实现。
二、一妻多夫的制度是什么现状
小熊说的很对,西藏地区现在就保持着这种风俗,
一妻多夫,一般是发生在兄弟之间的,
因为当地游牧民族,成家即意味着分家,那么资源就相对来说分散了。
如果兄弟之间一妻的话既可以完成繁衍后代天职又能使得资源集中化,所以当地被保留了。
望采纳。
三、中国一妻多夫制是真的吗
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是一种仅占世界婚姻总量1%的奇特婚俗与家庭制度,在我国,至今还保留在藏族、珞巴族、门巴族以及一部分纳西族中.
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与一夫多妻制都被认为是人类婚姻的例外形式,并不是普遍流行的。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①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②朋友共妻。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规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多夫制除起源于群婚这一因素外,发展到现代,还有重要的经济原因。中国西藏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与西藏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其形成原因,一说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溺婴有关;一说在阶级社会中,与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有关;有的还认为可能与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顾,或婚后不育等有关。 ——摘自《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
复偶婚除一夫多妻外,又有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此种婚姻型式即系一妇同时可与数个男子有合法婚姻关系,亦为社会文化所允许。唯行此种婚姻制度者,极为少有。 多夫制似较多行之於母系社会。此制一妻有数个丈夫,其中一人为正夫,其馀为副夫。性权利通常经由正夫及妻同意后,由正夫分配行使。男子除分享其妻之性权利外,也可能要求把自己所生之子女归在自己名下。子女则可分别向其生父要求财产权益。另外,所有子女对其母亲所有之财产享有同等权益。
行一妻多夫制之社会通常行兄弟共妻制。为维护两族间之既存关系,并保存全族人之权益,妻之夫死亡,以其夫之兄弟为夫。在此制中,夫之兄弟有责任纳寡嫂为室,所生子女视为死者之子女。另一情形则为:与寡嫂结婚,子女则在自己名下。此与前者不同。
一妻多夫制有行兄弟共妻者,亦有非兄弟共妻者。
复偶婚亦有多夫多妻之共同婚,为初民社会中数夫或数妻之共同团体。两个男子与两个以上女子之婚制,乃极为罕见之婚姻型式,亦从未成为一种主要型式。如果有之,亦仅为适应当地当时之一种权宜办法。
四、12月1日新婚姻法一妻多夫
今天就是12月1日,没听说《婚姻法》作出上述修订。
现行《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一妻多夫”违反现行法律,也有悖公序良俗,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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