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消灭并涂销后的法律后果?
抵押权消灭并涂销后的法律后果?
对于抵押物灭失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一种就是抵押权因为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另一种就是抵押物灭失之后会获得一些赔偿,而这部分赔偿金将会作为抵押财产抵押给抵押权人,以此来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不被损害。双方合同约定的除外。
简述保理合同的构成,类型及其不同法律后果?
根据保理的类型不同,保理合同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合同和无追索权保理合同、明保理合同和暗保理合同等。其中,有无追索权对诉讼选择及管辖有直接影响。有无追索权是按照保理商在债务人破产、无理拖欠或无法偿付应收账款时,是否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而进行的划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保理商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又称回购型保理。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保理商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又称买断型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合同,保理商可选择同时起诉债权人及债务人,管辖涉及适用保理合同管辖还是基础合同管辖的问题。无追索权保理合同,因保理商对债权人没有追索权,因此在应收账款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保理商仅能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清偿,管辖问题相对简单。
2.简述王羲之的书法成就?
王羲之最大的成就在于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飘逸的书,开创了妍美流畅的行、草书法先河。他登上了中国书法艺术的第一座高峰,以天才艺术家的勇气和博大胸怀,“兼撮众法,备成一家”,博采秦汉以来篆、隶、楷、行、草等诸体之长,融于自己的书体之中。
他成功地把楷书和草书结合起来,把书法的实用性和艺术性结合起来,创新了刚劲中正、妍美流变的新书体,达到了书法美的极限。王羲之的楷书虽多为小楷,但放大数倍,结构不散,神采不变,可见下笔准确、稳健,达到了“非以目使,而以神运”的境界。
2.简述京剧的发展脉络?
京剧的形成大约有150年左右。 清乾隆五十五年江南久享盛名的徽班"三庆班"入京为清高宗(乾隆帝)的八旬"万寿"祝寿。徽班是指演徽调或徽戏的戏班,清代初年在南方深受欢迎。继此,许多徽班接踵而来,其中最著名的有三庆、四喜、春台、和春,习称"四大徽班"。他们在演出上各具特色,三庆擅演整本大戏;四喜长于昆腔剧目;春台多青少年为主的童伶;和春武戏出众。
1828年以后,一批汉戏演员陆续进入北京。汉戏又名楚调,现名汉剧,以西皮、二黄两种声腔为主,尤侧重西皮,是流行于湖北的地方戏。由于徽、汉两个剧种在声腔、表演方面都有血缘关系,所以汉戏演员在进京后,大都参加徽班合作演出,且一些成为徽班的主要演员,如余三胜即是。
徽调多为二黄调、高拨子、吹腔、四平调等,间或亦有西皮调、昆腔和弋腔;而汉调演员演的则是西皮调和二黄调。徽、汉两班合作,两调合流,经过一个时期的互相融会吸收,再加上京音化,又从昆曲、弋腔、秦腔不断汲取营养,终于形成了一个新的剧种--京剧。第一代京剧演员的成熟和被承认,大约是在1840年左右。
京剧从产生以来曾经有过许多名称。计有:乱弹、簧调、京簧、京二簧、皮簧(皮黄)、二簧(二黄)、大戏、平剧、旧剧、国剧、京戏、京剧等。
简述法律的定义?
通常情况下,法律一般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让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法律是让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根据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让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简述法律的特点?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形成的是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通常是习惯法。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由于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它的实施就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
5、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因为社会是指以物质生产为基础而结成的人们的总体,法律的调整是指向人们的行为,是对人们行为所设立的标准,即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
简述法律的含义。?
法律的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①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②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和认可,而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法律意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纪律观念等在保证法律实施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简述刑法上法律认识错误的基本表现及其后果?
1,假想的犯罪,因为没有犯罪却认为自己犯罪,不付刑事责任
2.假想的不犯罪 ,已经犯罪,却认为自己不犯罪,原则上不能因为其对法律的认识错误让其不付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国家法律的某项规定,也不知道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就不能让他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
3行为人对自己的罪名和罪行轻重的误解,,按照他实际沟成的犯罪及其他危害程度定罪量刑
早恋的法律后果?
早恋并不触犯法律,不用考虑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如果耽误了学业你要考虑承担影响前途的后果
藐视法律的后果?
在中国没有藐视法庭/法律这个罪名。但在英国这些英美法系则有藐视法庭罪。这个就比较接近你的提问
在中国藐视法律无罪。藐视法律而实施的行为有可能被定罪量刑
蔑视法律不犯法,法律不管人的主观思想,只管客观行为
打人,不管是谁,只要故意打了,就是故意伤害罪
如果受到轻伤以上,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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