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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2024-05-18 17:34:06律师案例1

王某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王某的行为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在我国是不允许私人种植罂粟这种植物的,种植数量如果超过500株以上,且成熟前并未自行铲除的话,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刑法》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伏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尘厅扮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扩展资料:

这里需要区别的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区别,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是指种植株法并未达到500株,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如今只要非法种植罂粟达到了500株的话,那么就是可以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而即使没有达到这么到的数量,往往也是会认定为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也是派灶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

涉毒娱乐场所停业整顿法律依据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巧游;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差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虚宽烂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激含祥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吸毒的危害可分为:

对身心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

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老数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明搏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 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对人体的机理的危害:

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酊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

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吸毒

毒品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所以涉毒娱乐场所停业整顿。

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第四十二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在公共娱乐场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1、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检查,对长期存在涉及毒品问题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吊销其有关营业证照,并予以关闭;

2、对在公共娱腔嫌乐场所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打击。

3、对明知涉及毒品,不制止、不报告甚至纵容贩、吸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的负责人,以容留他人涉及毒品罪移送刑侦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为招揽生意,免费提供“摇头丸”等毒品给他人吸食的,对在公共娱乐场所兜售“摇头丸”等毒品的,分别以引诱、教唆他人涉及的以毒品罪移送刑侦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四十五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设置具有赌博腔裂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

(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第四十六条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七条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伍圆闭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四十九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在公轿烂含共娱乐场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检查,对长期存在涉及毒品问题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吊销其有关营业证照,并予以关闭;

对在公共娱乐场所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打击。

对明知涉及毒品,不制止、不报告甚至纵容贩、吸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闭笑的历做负责人,以容留他人涉及毒品罪移送刑侦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为招揽生意,免费提供“摇头丸”等毒品给他人吸食的,对在公共娱乐场所兜售“摇头丸”等毒品的,分别以引诱、教唆他人涉及的以毒品罪移送刑侦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第四十二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樱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差颂如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虚启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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