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是?
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是?
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1)具有能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概括性)
(2)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利益导向性)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1)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行为的法律后果(可预测性)
(2)对所有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法律法规的制定及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进步,法律法规需要不断的进行完善与制定。
如何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宪法只能由全国人大来修订和制定,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修订和制定,行政法规可由国务院直接修订,部门规章可由国务院责令部门直接修订,地方性法规可由制定该法规的地方人大修订,如果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相冲突,由国务院进行裁决,如果是国务院认定适用地方性法规,则可以直接决定适用,但如果是国务院认定适用部门规章,则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决定。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只要不违反宪法,可由当地立法机关自主修订。实践中,最高院和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也能实际上修改和扩充法律条文内容。
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
劳动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劳动法规由国务院制订。
制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依据?
制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据是: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环境标准是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到1995年底,中国颁布了364项各类国家环境标准。中国法律规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违反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什么要制定法律法规?
首先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其次 按照马克思的哲学原理,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地位,除了必须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自己的力量外,他们还必须给予他们自己的由这些特定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即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制定法律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当然 后面你就要说,我们是无产阶级民主专政的国家,法律的制定是人民意志体现 之类的话了再说下去 就要谈法律的功能了,制定法律是为了:
1.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2.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维护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额好像跑题了 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功能!一般法理书中对于法律的功能,可以分为5个:指引,预测,教育,强制.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是怎么设定的?
制定规章制度时需注意的问题
1、所有的规章制度都要经过民主程序吗?
企业规章制度一般分为两类:一是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所列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二是关于企业运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报销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如果该制度中不涉及“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则不需要履行民主程序。
2、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单决权”还是“公决权”?
《劳动合同法》对此并未明确规定,只是规定在制定规章制度中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目前主流观点支持企业“单决权”,法律赋予了工会或职工“建议权”而不是“决定权”,只要经过协商,虽然未达成统一意见,只要规章制度的内容合理合法,并且已向劳动者公示告知的,就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规章制度制定后新入职的员工,是否需要重新征求讨论意见?
企业规章制度一旦经过民主程序,就具备了程序上的合法性,无需再向新入职的员工重新征求讨论意见,但还是必须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即向新员工送达和告知规章制度,这样规章制度才能对其产生法律约束。
4、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如何处理?
赋予了劳动者选择权,劳动者可以选择适用对其有利的条款。
地方可以制定法律法规吗?
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具体来说就是通常所谓的计划单列市。
另外经济特区人大及常委会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也有权依据法律授权制定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不过这个不能算是地方性法规。因为这些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实际上相当于准法律。效力比地方性法规要高。
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法规?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发命令,自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也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实现集体意识。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从广义的角度来说都是属于法律。法律是宪法基础上的法治规范。
宪法法律是怎么形成的。谁制定的?是由代表人民意志的人。有些国家称他们为议员,有些国家称呼他们为杜马,还有些国家称为最高拉达等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审议表决通过才能将某些集体意识上升具有广泛强制约束力的上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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