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军区总医院眼科管床医生吴艳强行要求患者出院,并且拒绝患者再次入院,导致患者失明。能否起诉
一、南京军区总医院眼科管床医生吴艳强行要求患者出院,并且拒绝患者再次入院,导致患者失明。能否起诉
1、这不应当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因医院没有及时治疗青光眼和白内障或治疗有误导致的失明,可以要求赔偿。
2、拒绝转科,医院是否告知你要转科,你们自己是否有能力转科进行治疗。你们出院时青光眼和白内障是否不需要再住院治疗?
3、患者是否患肿瘤?
4、以上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
二、医生明知病人有重病却放任病人出院,是犯罪吗
医患之间是医疗服务关系,即使是放任病人出院也只是违约行为,不构成犯罪。
三、医院还能限制病人出院吗?
医院只有建议权,没有限制权
四、由公安机关送来的患者,医院工作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家属要求办理出院,医院承担责任吗?
公安机关送来的患者医院应该有备案,不能说不知情。肯定应该负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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