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捐入哪些基金会或者慈善机构的款可以抵个税呢?
直接交对方手中的捐赠不享受减免政策
个人捐赠必须通过我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自己直接给到对方手中的捐赠不享受减免个税的政策;同时,捐赠时相关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会出具正式票据,个人可凭此票据进行税前扣除。
按照国税总局相关规定,个人捐赠额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超出30%的部分则不计算在内,扣除时按30%计算。
需要强调的是,截至目前共有27项个人捐赠并不受30%扣除额的限制,可以全额扣除。分别是:
红十字事业,
农村义如宽务教育,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
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
中华慈善总会,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
教育事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福利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世博局,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槐简,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
中国绿化基金会,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铅橡裤护基金会,
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教育基金会,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
抵扣的时候请出示你捐款的票据(正规的捐款发票)就可以在申报个税的申请抵扣了。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是中国八大基金会之一,排列靠前,专门做老龄事业,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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