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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责事由表现?

2024-05-15 20:45:20法律知识1

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责事由表现?

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即行为人事实上违反了法律,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某些法律的规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正当防卫本身并不存在法律责任,当然不属于免责事由。另,法律责任的免责条件主要包括:

1.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

2.不诉及协议免责,即若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

3.自首和立功免责,即对于违法之后有自首和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的法律责任;

4.补救免责。即行为人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可以或应当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其法律责任;

5.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即人道主义免责,亦即在财产责任中,在责任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或没有能力全部履行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责任;

6.自助免责,即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与自助行为是有区别的,后者以责任的存在为前提,而前两者却并不存在责任。

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是什么意思?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3、因紧急避险产生损害的,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4、因受害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损害的,侵权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定货币的法律规定?

法定货币(legal tender/fiat money),是指不代表实质商品或货物,发行者亦没有将货币兑现为实物义务;只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成为合法通货的货币。

法定货币的价值来自拥有者相信货币将来能维持其购买力。货币本身并无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也就是说,当纸币产生之后,法定货币实质上就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流通的纸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另外在我国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它们也拥有它们自己的法定货币,分别是港币和澳门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

合同法中关于不可抗力免责的规定?

就是民法典第590条的规定。现在是没有合同法了,已被民法典所取代。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j客观情况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关于法律的所有规定?

善意第三人是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而加入或牵扯进这个法律关系当中,也就是指本着合法交易的目的建立的民事关系。

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法律对善意第三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种保护,比方说,设甲欠乙1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一辆汽车为乙设立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

抵押期间,甲未经乙的同意,以9万元的价格擅自将汽车卖于不知该汽车已设有抵押权事实的丙,并货款两讫,乙几天后知晓此事诉至法院,称自己不同意甲出卖该汽车,主张甲与丙的买卖无效。

法院对于乙的请求不予支持,因为乙的抵押权由于没有办理登记,所以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丙。

此案中,丙就是第三人,并且是善意第三人。如果丙在买甲的汽车时知道该汽车设有抵押权并购买,那么他主观上就属于恶意,而此时法院就会支持乙的请求,保护乙的抵押权。

法律中关于退会员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

关于法律效力在刑法中的规定?

第一是刑法的属地管辖原则,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刑法在这个国家的领域范围之内它是有效的。所谓属地它是一个立体的概念,既包括这个国家的领陆,也包括这个国家的领海和领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领域不仅包括了领陆、领海、领空,还包括了刑法上所说的浮动领土。我国刑法第6条2款还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当然这种规定也导致了两个不同国家的管辖权竞合的问题。

第二个原则是属人管辖原则,所谓属人管辖,也就是按照国籍的原则来管辖。我国《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当然这种规定同样存在着与国外刑法管辖的竞合。

关于调休的法律规定?

调休是指某个工作日责令其不上班,而到周末却要员工来还班。或因有工作需节假日上班,等以后用工作日为其补休。

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三条规定(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但是,如果公司先让员工“欠班”,那么到周末则是“还班”。或节假日上班,然后补休,公司仍然支付员工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所以一些公司常常采取调休的办法。

关于骚扰的法律规定?

骚扰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太过分,是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可能拘留或者罚款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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