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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捐助法吗?

2023-03-20 14:45:49律师案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发文时间: 1999年06月28日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手春益事业捐赠法》[1]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通过单位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施行时间

1999年9月1日

通过时间

1999年6月28日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毕蠢耐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19号公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的法律,对鼓励捐赠,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共六章三十二条。规定了立法宗旨、立法依据和适用范围;

规定公益事业含义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第二章捐赠和受赠,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政府一般不能接受捐赠,但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政府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但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可以提出工程项目名称报县级以上政府批准。

第三章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受赠人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受赠人应当每年度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优惠措施,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境外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的用于公益性事业的物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于捐赠的工程项目,当地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优惠。

第五章法律责任,规定受赠人、受赠单位工作人员、捐赠活动等违法行档孙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本法的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是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的法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1][2]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通灶棚过单位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通过时间

1999年6月28日

施行时间

1999年9月1日

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9年6月28日[2] [1]

内容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捐赠和受赠

第三章 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章 优惠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1]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悉辩脊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睁渗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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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 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六条 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

第八条 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给予扶持和优待。

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对捐赠人进行公开表彰,应当事先征求捐赠人的意见。[1] [2]

第二章

捐赠和受赠

第九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第十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

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目前培敬并没有明文的捐助法,有配顷慎也只是针对某些特定的事项,乎滚并没有全面的捐助法

应该是没有,旦源灶但是呢模扮,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心里能够好受一点,慧娟的,但是呢,更多的是一种裂埋类似那种压迫的卷法,比如说一些企业家她们其实很多也不想去,但是没办法,你不捐的话就会说娱乐就会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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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国慈善

草案内容

基本原则

立法进程

主席令

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慈善法是一部慈善事业的基本法。慈善法要系统规定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包括慈善概念、慈善机构、慈善政策等。慈善法是公益慈善,是公益事业春游岁法,是推动整个公益事业的,要变成人人有义扒睁务、人人有责任的法律。

2016年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慈善法草案,草案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承诺捐款不兑现或被起诉,摊磨陵派捐赠任务构成犯罪。本法自2016年9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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