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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2023-03-20 01:35:22法律知识1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庆和游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慈善事业发展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将慈善活动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基层慈善组织建设,指导和监督本区域内开展的慈善活动。第五条 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所在周为“安徽慈善宣传周”。第六条 慈善组织应当依法设立,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开展慈善活动。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七条 慈善组织依法成立慈善联合会等行业组织。

慈善联合会等行业组织应当制定慈善组织行业规范,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第八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依法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募得的款物由该慈善组织统一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第九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开展募捐活动十日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二)按照章程载明的宗旨和业棚扰务范围,确定募捐目的和募得款物使用计划;

(三)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四)使用本组织账户;

(五)建立公开募捐信息档案,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第十条 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开展定向募捐。

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并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项。

开展定向募捐,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公开募捐的方式。第十一条 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违反法律规定宣传烟草制品,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不得对其慈善行为进行不符合事实的宣传。第十三条 个人因解决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亲属的困难需要,可以向慈善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城乡社区组织求助,也可以向社会求助。慈善组织接受个人求助的,应当对求助信誉销息进行核实。求助人应当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事实、夸大困难骗取他人捐赠。

个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发布求助信息的,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个人求助的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求助获得的款物应当用于求助目的。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宣传报道的形式为个人求助提供帮助的,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第十四条 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

章程的规定,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慈善组织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报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确需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对捐赠财产的使用时间有明确规定,或者捐赠财产用于赈灾项目的,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将捐赠财产用于相关慈善项目。

个人组织募捐都需要什么手续?个人募捐是违法的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募捐只要符合法律法规就不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九条 慈型伍圆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橘盯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卜塌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个人募捐是违法的。

慈善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扩展资料:

个人募捐不阻个人求助

禁止个人募捐并不等于禁止个人求助,个人募捐定性违法也不会堵住个人求助之路。个人募捐是基于慈善目的,性质上是“利他“的;个人求助是针对自身及家庭面临的困难面向社会的求助,性质上是”利己“的。

普通民众在生活上遭遇困难,急需他人的帮助时,一方面可以在遵守社会公德的基础上举散公开向社会求助,另一方面也可以寻求慈善机构的帮助和支持。这样下来,完善个人散答耐求助方面的法律法规,解决大多数的求助需求就势在必行;同时,各地慈善机构提高服务水平、畅通救助机制的建设也迫在眉睫。

目前阶段,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困难群众全方面、更快捷的得到救助,才能让个人募捐和个人求助相得益彰,使我国的慈善法和求助行为规定更加完善和健康,推进我国慈善事业向法制化方向发冲春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慈善法禁“个人募捐”不阻“个人求助”

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募捐活动,是违法行为。

须向本地民政局慈善总会提出申请,由慈善总会保管募捐资金,方可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

1.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2.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 

3.具有公募郑携戚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开展互联网募捐,其他组织和个人则只能与公募组织合作开展。

4.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网站开展募捐。

5.在设区的市和县级隐李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建立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募捐。

参考资料

中国公益在喊陵线.中国公益在线[引用时间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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