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条件
一、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条件
离婚协议书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夫妻双方在发生争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可以成立的,但一份协议或者说一份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件事情,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协议都可以成立,但未必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夫妻离婚登记后方可生效。如果双方只是签了协议,没有离婚的,协议书成立但是不生效。所以,夫妻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可以签订多份离婚协议,但是这些离婚协议只是成立,并没有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夫妻完成离婚的各项手续,离婚协议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二、离婚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倘若夫妻双方当事人已经决定结束婚姻关系,那么既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并明确各方面的事项。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解除婚姻后对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如何处理达成的协议,其中,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是有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只有离婚之后协议内容才会生效,若还没有离婚,则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因此,离婚协议的生效,必须经过离婚登记,即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只有这样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在生活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并且双方也均签字认可,但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时,一方突然反悔并提出新要求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并没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在向法院起诉时,法院也不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
离婚协议书是集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并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进行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既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如果离婚没有成就,那么财产和子女的约定自然也不可能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所作出的,倘若离婚协议没有生效,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所以未生效的离婚协议还是有一定作用。
三、离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四、只签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夫妻离婚只签离婚协议并没有法律效应的。依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而“离婚协议”只是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相关材料之一。只有经过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的,才有离婚的法律效应。
五、离婚协议的法律效率
不能简单说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准确的说,如果协议是在双方公平、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署且协议中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则该协议有效。协议是否有效不以是否经过公证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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