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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会有分房问题吗?

2023-03-20 00:17:31律师案例1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也要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主要根据此财产属于婚前个人所属还是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以及是否有书面约定。涉及房产的还要看是否办理过户手续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看这房子是离婚前买的还是离婚后买的,若是离婚前买的,当然有分房问题。如果是离婚后买的,一般应该没有分房问题。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没有什么财产分割,尤其没有现金分割,换句话讲,家里没有钱。那么刚刚离婚就买房,有隐匿财产的嫌疑,对方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处理。

我没有看明白,离婚后房产是说在离婚以后取得的房产还是什么?如果是离婚后取得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分割问题。

如果楼主的意思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但是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的话,就会涉及到分房问题了。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分,如果一方出示证据证明另一方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可以多分。

如果这套房是在结婚前就已经取得,那么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分割。

如果是婚后购买,

则属于共同财产,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去过是婚前全款购买,则么有分房问题,

如果婚前贷款购买,

那么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升值对方是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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