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渊源有哪些? 法律渊源有哪些?
法律的渊源有哪些?
1.
历史渊源:即引起特定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产生的历史事件和行为。
2.
本质渊源:即法律现象产生、存在、发展的根本原因。
3.
思想理论渊源:即对一国法律制度、法律规范起指导作用的理论原则和思想体系。
法律渊源有哪些?
法律渊源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实践和惯例:某些法律已经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这种形式的法律渊源通常是由传统、厘定的方法建立起来的。
2. 民间习惯:一些地区和民族的行为方式、技能和传统习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指导各种文化领域的法律规范,因此成为了法律渊源之一。
3. 社会价值观:法律通常由特定社会的价值观、道德标准及其人际关系模式协定或规范而产生。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价值观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法律渊源。
4. 《圣经》、宗教法律:在某些宗教或文化背景下的法律规范通常与一些宗教经典的规定和原则相关联。
5. 判例法:判例法(或案例法)是以先前法院制定的判例,作为未来法院判决案件的依据,它在英美和其他国家的司法体系中广泛应用。
6. 立法:立法是通过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来源之一。
7. 条约:条约是国家之间签署的国际协议,它们通常涉及特定问题的解决方案。条约以其法律效力在国际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这些法律渊源以不同形式影响着国家的法律规范,并对社会产生潜在的影响。对于法律工作者和公民而言,对这些法律渊源的了解和理解至关重要。
法律渊源与法的渊源?
两者不属于同一概念,法的渊源较法律渊源更狭隘,法律渊源更宽泛一些。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
通常指法的创立方式及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两种。
前者为成文法,后者可以是判例、惯例甚至法理。法律渊源:是一个应用很广泛的概念,几乎在各种法学学科中都可以看到,像法理学中讲述法律渊源的一般理论;比较法学中都有关于法律渊源的比较;
法制史中也都讲述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渊源,宪法学中讲宪法的渊源,经济法中讲经济法的渊源,民法学中讲民法的渊源,诉讼法中讲诉讼法的渊源,行政法讲行政法的渊源,国际法更是在开章就讲国际法律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法律渊源的分类有哪些?
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从法的渊源与法规范关系的角度,可分为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是否经过国家制定程序,可分为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相对地位而分为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
法的渊源是法律渊源吗?
「法律渊源」即法律的来源和表现形式,通俗理解,就是「什么可称之为法律」。在不同法律体系中,成文法、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判例、风俗习惯、学术研究成果等都有可能构成「法律渊源」。
限于本人知识背景,在这里用美国法律作为举例。
首先,判例是美国法律中的重要法律渊源。判例分为两类:
一是「有拘束力的法律渊源」(Binding Authority), 法官可以结合具体法律事实加以运用,但不可以作出与其相抵触的解释;
二是「有说服力的法律渊源」(Persuasive Authority),可供法官在说理过程中用以支持判决结果,当不同的“有说服力的法律渊源”彼此存在矛盾时,一般情况下法官可以自由选择采取何种观点。
至于两者如何区分,在联邦和各州层面有所不同,若希望详细了解可参照我之前的回答:
英美法系除制定法外,正式的法律渊源有哪些呢??
其次,美国法律中也有大量的成文法。例如统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ical Code),各州的法典,如「大明律」(Minnesota Statue)等。下图就是判决书中法官直接引用州法典作为法律依据的例子。
美国还有一种特殊、类似于成文法的法律渊源,称为「重述」(Restatement)。「重述」并非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而是法律学者、教授、律师等在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带领下,基于其它法律渊源汇编而成的一套规则。一些部门法的重述在实践中获得了较高的权威性,被广泛用于判决说理,例如侵权责任法重述、合同法重述等。
其它美国法律中的「法律渊源」包括法学期刊文章,行业规范和习惯,其它学科研究成果甚至文学作品等。但除成文法和有拘束力的判例之外的法律渊源,基本都属于「有说服力的法律渊源」,适用较为灵活,应注意区分。
法律形式的渊源?
法的形式渊源:法的形式渊源是法学的分支学科法理学领域的概念,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什么是法律的渊源,正式的法律渊源包括哪些?
法律的渊源是指法律发展的历史根源和形成的基础。正式的法律渊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传统:法律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的法律传统和习惯法,这些传统和法律惯例对后来的法律体系产生了影响。例如,罗马法和英国普通法是西方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传统。
2. 宪法和法律文件: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政治体制、权力分配和公民权利等基本原则。其他法律文件包括法典、法规、条约等,它们被制定用于管理和规范社会行为。
3. 公约和国际法:国际法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规则。国际法源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际法院的裁决。国家通过签署和批准国际公约来接受国际法的约束。
4. 司法判例:司法判例是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作出的判决和解释,被视为法律的权威解释。司法判例可以成为法律的一部分,并对未来的类似案件产生指导作用。
5. 法学理论和学说:法学理论和学说是对法律进行研究和解释的学科体系,包括法学原理、法律哲学、法律学说等。这些理论和学说对法律的解释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以上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渊源可能有所差异,具体的法律渊源取决于该国或地区的历史、政治、文化和法律制度等因素。
法律与法律渊源的关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实现统治的回的,把自己的意志通过统政机关把自己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的制定的规定;法律渊源是使法律形成的资源,(即法律形成来源于法律渊源)。
统计法律法规有那些?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1: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4: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有关统计调查活动。
5: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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