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为什么不承担连带责任?
业务员从事的职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单位可以委托业务员代表单位从事民事行为,业务员在单位授权范围内所从事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是单位化身,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单位承担。如果业务员超过授权范围,单位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业务员追偿。
业务员只是代表给单位产品销售的人,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给业务员无关。
因为业务员是企业员工,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公司委托,属于公司行为,不是个人行为,所以不承担连带责任。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