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加班调休与年假调休?
平时(晚上加班、周末加班)依法可以等值调休,比如,周末加班一天,那么可以调休一天,如果不调休,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晚上加班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150%的工资、周末加班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原则上不允许加班,但是特殊情况和岗位必须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300%的工资,且,法定假日的加班不可以调休。休年假不存在调休的问题,因为国务院带薪年休假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就是说,在单位能够合理安排生产等情况下,再根据劳动者申请,单位批准的可以休年假。符合年假的职工没有休年假的,单位应当支付300%的工资。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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