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 客体) 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刑事法律关系:国家与犯罪人之间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受刑法规范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内容不同
1、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它们是相对的、相互关联的。权利的内容以相应的义务表示,义务的内容以相应的权利限制。
2、刑事法律关系内容:
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国家和犯罪人的权利义务。国家有权对犯罪人进行处罚,并承担依法实施处罚的义务。犯罪人有接受处罚的义务,享有不受法外处罚的权利。
三、客体不同
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刑事法律关系客体:
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国家和罪犯权利义务的实现,即实现刑罚本身。刑事法律关系不同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劳动改造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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