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建设清单?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绥德县纪委监委以落实省纪委监委“三化”建设提升年要求为抓手,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增实效、三年常态化”的总体思路,制定了《2021年绥德县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确保“三化”建设这一重要举措在绥德提质增效。
《清单》主要围绕“二年增实效”主要目标,分别按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镇级纪委和派驻机构三个层级,把涉及“三化”建设提升年三大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49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夯实到相应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帮抓单位和督导单位加以落实。
《清单》突出了政治引领。强化不断提高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判断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领悟力、推进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把提升“三化”建设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绥德实践。
《清单》明确了工作目标。坚持有效整合资源,高效运行使用,有效发挥信息化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打基础。进一步规范从谈话函询到案卷归档等程序,切实增强工作运行规范化程度,为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履职担当能力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强保障。
《清单》强化了工作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智慧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程度。严把“学习培训提升关”等“九个”关口,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等“五种”素养,打造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斗争、乐于奉献的纪检监察铁军。
《清单》夯实了工作责任。建立委机关主要领导总抓,其他班子成员牵头帮抓,责任室部日常主抓,督导室部监督促抓常态化工作机制。细化了每一个责任单位的各个工作环节要求,规范了每个环节工作流程,夯实了六个办案协作区和委机关审理室对镇案进行联合会审责任。
《清单》注重了工作实效。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紧紧围绕“三化”建设提升年目标任务,具体提出49项工作要求和要达到的任务效果。切实把“三化”建设提升成效体现到每一个案子、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中。
《清单》坚持了制度保障。编制《三化建设工作指南》,建立了《绥德县纪委监委学习培训制度》、《绥德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规定》、《绥德县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回访监督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样板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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