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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

2023-03-18 16:04:40法律法规1

一、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

(一)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以基层司法所为补充的法律援助队伍。基层司法所直接面向城市街道、农村,法律援助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有保障,不像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人员靠服务的案件来生存。因此,应把基层司法所的人员全部纳入法律援助队伍中,鼓励司法所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是指在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中执业的律师,是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他们与社会律师的区别是有工资收入,不靠办案收费生存,他们的职责就是为受援人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避免社会律师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对法律援助案件敷衍、不负责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建立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队伍。

(二)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法律援助中心是法律援助的管理和指导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应定期开展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者参加的以法律援助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内容的教育和培训,严肃法律援助的各项制度和纪律。

(三)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机制

1、建立质量评估制度

法律援助机构定期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集中评估,对具体案件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对不合格的案件,对评估一件不合格的案件,由法律援助承办人作出书面意见,二件不合格的,给予法律援助承办人告诫,三件不合格的,取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资格。

2、加强案件过程的监督

首先一次性告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受援人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监督电话等;其次跟踪办案进程。法律援助中心由专人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受援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建立承办人员报告制度。承办人员在开庭前或定期就证据收集情况、代理(或辩护)的主要观点、案情分析意见等内容向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四是出席旁听审理。每月有计划地随机抽查部分案件参与旁听,通过个案的有效监督起诉普遍的警示作用;五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在受理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有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在分析研究中准确确定案件当事人主体、法律关系、法律的适用,确定承办方案,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3、注重办结案件管理

一是审查案卷。查看卷中材料是否齐全、谈话笔录、调取证据是否符合要求,起(上)诉述、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使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二是回访当事人。采用案件质量跟踪卡、法律案件回访单等形式,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的办理程序、服务质量、事实认定、应用法律等问题向受援人征求意见和进行跟踪监督;三是走访案件的承办机关。定期走访听取他们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

(四)建立法律援助质量奖惩机制

为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人员注重法律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法律援助机构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法律援助机构建立案件补贴与案件服务质量挂钩的办法。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对承办人员的办案质量进行评估,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质量等级。对质量不合格的法律援助案件下调案件补贴40%,对质量优秀的法律援助案件上调案件补贴30%,用质量评比和奖励处罚制度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五)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通报制度

法律援助机构要定期对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通报,结合法律援助案件检查评比的结果,服务质量好的案件,予以表扬;对服务质量不好的案件,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法律援助人员提出书面的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六)加大法律援助业务知识的培训

法律援助机构应从案件的受理、办理的程序、与当事人的交谈技巧和语言、怎样进行风险告知、证据的收集审查及法律知识对法律援助人员进行专业的业务培训,培训的方式要多样化,注重实际效果。

(七)建立法律援助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情况而被投诉的,法律援助机构逐一查清事实,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信息。凡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违纪违规、严重不负责任,使受援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加大各级政府对法律援助的投入

目前,市、区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乡、镇(街道)未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政府工程,各级政府应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民生来重视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市、区(县)、乡、镇(街道)都应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的投入,法律援助机构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

二、如何完善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援助范围扩大

经费保障公益律师队伍稳定

三、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整改承诺

龙华区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

整改落实阶段是体现学习实践活动成效、让群众得实惠的关键环节,标志着学习实践活动从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的思想层面进入了实践层面。根据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部署,为确保将龙华区司法局解决问题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龙华区司法局把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摆上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坚持争先创优,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平安龙华”为主题,查找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落实整改措施。将整改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正规化管理活动结合起来,解决影响龙华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大事、难事、急事以及关系民生的实事,努力使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更强,党员干部模范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表率作用更好,群众对科学发展观的满意度更高,真正达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为建设科学发展的“平安龙华”作出应有贡献。

通过整改活动,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尽快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研究龙华区司法行政工作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思路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服务为民的思想,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来思考和谋划,做实做强司法行政工作。要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际成效,使人民群众对龙华区司法局科学发展的满意度更高。

二、整改原则

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区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

三、整改的重点事项

虽然龙华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建设科学发展“平安龙华”的目标任务,联系龙华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以及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龙华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还存在着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问题

一是有“求稳怕乱”的保守思想。存在着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现象,往往习惯于按照传统的发展模式和传统的观念来开展工作,对涉及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深层次的改革问题,思想还不够解放,步子迈得不够快、不够大。二是有“小进则满”的骄傲情绪。对过去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如对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自我满足,主动寻求自我突破、自我超越方面做得不够,乃至出现“前有标兵、后有追兵”、“标兵越来越远、追兵越来越近”的紧迫局面。

(二)统筹发展问题

一是各项工作之间发展不平衡。龙华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大部分工作,如普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但是,有的工作,如法律援助、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的延伸,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司法所在软、硬件建设上有一定差距,街道的要好些,乡镇的要差些,使得有些司法所的工作未能更好地做到统筹兼顾,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三)改善民生问题

一是法律援助要在“民心工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主要是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还不够广,办理程序还不够规范、简便,还需要在实施好“法律援助便民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通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和提供便捷有效法律援助的渠道。二是人民调解在广泛开展涉及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做到善于运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继续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引导当事人采用调解的方式消除矛盾纷争。三是推动法律服务工作重心向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转移方面,还做得不够。特别是在积极推进法律事务所法律服务进乡村方面,还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衔接。在探索法律服务为民生建设服务,如对实践中相关政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已经出现实际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如何为政府决策和依法行政提出最切合政策法律规定的、科学的处理意见,还有待于加强。

(四)人才队伍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的不断增多,对我们队伍的综合素质、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的队伍在如何履行好职责、发挥好职能、提供好服务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队伍综合素质不够高,业务能力不够强,服务质量不够高,司法行政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

四、整改的具体措施

为了将整改工作扎扎实实抓落实,龙华区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解决问题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筑牢司法行政建设“平安龙华”的基层基础。

一是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坚持重心向基层下移,政策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倾斜,强化基层工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基层建设联系点制度,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满腔热忱为他们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法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长效机制。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基层法律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保证法律服务质量。

三是统筹内外部资源,加大司法所建设的力度。对内要落实增加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人员、装备,把握全区的资源优势与实际需求,统筹分配资源,以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职能作用;对外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基层理顺关系,争取社会各方力量,加强司法所建设。

四是加快基层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加强基层信息网络建设,以促进全区的工作经验交流,共享资源,进一步地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获得法律服务提供便利平台。

(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打造司法行政工作新亮点。

一是深化和延伸“法律六进”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将主题活动打造成为开展“五五”普法的重要载体和重要平台,打造成为具有龙华特色的品牌。

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卡”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确保法律援助便民卡实施的相关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三是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格局,擦亮人民调解品牌。实施镇司法所和法律事务所“所所结对”活动,并使之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所所结对”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人民调解案件指导工作,提升基层法律服务的水平,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三)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人本意识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一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要进一步落实好法律援助便民卡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机制,继续降低法律援助的申请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规范和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和审查、指派程序,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证明操作规程、异地办案协作机制,实实在在地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要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法律论证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避免产生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筑牢司法行政建设的组织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建设“科学发展思路好、科学施政本领好、科学发展机制好、科学发展绩效好、科学发展作风好”的领导班子。

二是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要开展各种警示教育,健全责任制度,让干警树立忧患意识,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要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加大从优待警力度,切实关注干警的心理健康,化解各种职业风险,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强宣传表彰工作,大力宣传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干警培训制度,积极探索从各方面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继续实现龙华区司法行政系统 “零违纪”的目标。

五、加强整改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这次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工作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事关活动成果的实现和巩固,事关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大局,事关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对龙华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党员的一次重大检验和考验,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抓出成效。

(一)齐心协力抓全局。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高度重视这次整改措施的落实。建立集体整改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属于班子集体解决的事项,由局长符积冠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班子成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共同领导和组织实施。局党支部成员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立足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大局,坚持分工不分家,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抓落实。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分工,大力落实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原则上属于谁分管的工作谁负责抓落实;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不能及时落实的,要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确保尽快落实;对重点问题,分管负责人事前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可以马上办理和解决的,立即办理和改正,对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讲清讲明,努力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监督抓促进。实行领导班子成员间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对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督促,促其尽快落实。由广大干部群众对党支部的整改措施给予严格的监督,对能够整改而没有整改的可直接向局党支部反映,局党支部一定立说立行,付诸行动。

兄弟 别把司法局写上,丢咱机关的人啊

自己不会写,丢我们司法行政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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