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奴隶如何获得自由?
罗马社会早期形成了三种释放奴隶的形式,登记释放,执杖释放和遗嘱释放。
一、执杖释放
根据古典作家的记载,执杖释放很可能是最早的释奴形式,并且这种释放方式执行的的限制条件最少也最为便利,奴隶主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释放奴隶,即使前后经由不同的地方行政长官主持仪式也没有太多关系。
执杖释放的具体流程如下:出席这一仪式的主要有高级行政长官、第三方代表、奴隶主以及奴隶,充当第三方的这位罗马公民是被称为释奴人,通常由扈从担任。
首先主人和奴隶来到高级行政长官面前,接着扈从宣布奴隶获得自由的身份,随后手执木竿或者绳子轻触奴隶,同时还会读一个罗马人默认的标准化的语句:“我授予你自由”。因此这一程序的实质在于恢复身份而不是身份的过渡和转变。
根据古典法律,曾经出现在释放仪式中的击掌仪式在共和时期完全消失。这一时期,经由执杖释放释放的奴隶可以获得公民身份。传统观点认为这一释放程序的实际执行者是罗马国家的化身兼高级行政长官或者裁判官。
通过解读国家在执杖释放扮演的重要角色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从国家的视角看待释放奴隶这种社会现象。起初,在罗马国家还没有形成完备的释奴程序之前,罗马奴隶主就率先通过这种方式释放自己身边的奴隶。
巴克兰提到,早在罗马法规范释放行为之前就已经有类似的法律程序保障释放奴隶的公平。尽管政府官员的出席是使这一程序合法化的必要条件,但罗马奴隶主对是否释放奴隶有着绝对的话语权。目前学术界关于执杖释放的争议主要围绕着它是否是一种模拟的司法审判展开。
沃森认为这一程序的实质是恢复被释奴原本自由的身份而不是身份的过渡和转变。这意味着他/她起先本不应该沦为奴隶,所以经由这种模拟的司法程序恢复其原本正当的自由身份。
对此,巴克兰提到:“执杖释放更像是一种虚构出来的东西,实际上如果一个人为自己辩论称他本不应该沦为奴隶,那么裁判官会为他申请重获自由。”根据蒙森的说法,他认为执杖释放是一种模拟的司法审判,是奴隶主和裁判官的共谋行为:奴隶主安排第三方宣布自己的奴隶自由,他对此保持沉默,裁判官配合主人的安排裁定奴隶获得自由。
奴隶主邀请第三方代表奴隶向自己提起诉讼,最后故意输掉这场诉讼。期间,奴隶主几乎不需要做任何声明,但也无法确定他究竟是照本宣科念一段文字还是保持沉默。如果他什么也没说,那证明该释放过程具有很大的共谋意图,以及主人有时也会担任裁判官的事实。
进入21世纪,布吕尔对上述观点提出了异议,认为在执行执杖释放的过程中并不存在裁判官这一角色,这同样也不是一种司法程序。因此整个过程是不言自明的,即奴隶主公开宣称希望自己的奴隶获得自由,随后国家公共权力再正式批准释放。
与此同时,他还强调目前没有相关资料表明裁判官在释放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也无法证明高级行政长官、奴隶主和第三方试图以密谋的形式向奴隶们营造一种获释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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