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健食品门市部可经营药食同源中药饮片吗
食品,保健食品门市部可经营药食同源中药饮片吗
可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非药品柜台销售以滋补类中药材为内容物的包装礼盒商品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市〔2006〕78号)的规定,普通商业企业销售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产品,无论是否有包装,均不需要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国家局关于非药品柜台销售以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为内容物的包装礼盒商品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国食药监市[2006]78号)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非药品柜台销售以滋补保健类中药材为内容物的包装札盒商品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京药监稽[2005]19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枭的规定.并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非药品柜台销
售滋补保健类中药材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国法[2005]59号),我局认为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尚未实行批准又号管理的滋补保健类中药材,
无论这些滋补保健类中药材是否有包装(包装礼品盒),均不需要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此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药食同源的土特产是否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保健食品是不能夸大宣传医疗作用的,所以一般按照法律是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第十条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产品及说明书必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其卫生标准和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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