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国家通用语言工作建议?
一是组织领导方面,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相关工作绩效管理目标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语委牵头抓总,国家语委各有关委员单位各负其责,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加强本地区工作督促指导。
二是宣传引导方面,坚持集中式与常态化宣传并举,用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等平台,制作推普宣传产品,加强语言文化品牌项目、优秀案例、特色乡村宣传展示,提升宣传时度效,营造良好推普氛围。
三是法制保障方面,积极推动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导地方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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