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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空置房免责的说明?

2024-05-08 00:42:14法律知识1

第一种,认为空置房应该全部“免除物业费”。持有此种观点的人通常具有很强的理想主义,在他们的眼中,法理是不存在的,主观意识和自我感觉占到了交往语言的大部分比例。他们的脑回路非常简单,通常具有“非是即非”的看法。在空置房物业费这方面,他们的看法也简单:我都没有住房子,没有享受到小区物业提供的服务,我为啥要缴纳物业费呢?显然,这种物业费不应该交,因为“我并未享受物业服务”。

第二种,认为空置房物业费按照“70%比例”交。持有这种看法的人,一向比较中庸,他们认为,自己的房子长期闲置,如果继续足额缴纳物业费,显然不合适;但是如果一分钱不给,也说不过去,毕竟小区的卫生打扫、小区的楼栋管理,长期都需要物业安排进行。所以,应该按照50%-70%的比例交,这样谁都不会吃亏。

第三种,指出空置房不仅不应该减免,而且要加收。持有这种看法的,要么是物业专家、要么是资深的房地产专家,因为外行明显感觉到,这是站在物业的立场说话的。首先不应该减免物业费,这是前提。与此同时,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子,应该加收物业费,因为虽然房子不居住人,但是物业公司还需要去门口打扫卫生和做各项服务,而且还经常需要入室提供服务。所以,应按照100%-120%比例收取物业费。

在2016年之前,人们根本就不关注“空置房物业费”的事情,在房价快速上涨的年份里,房子带来的溢价值一天一个阶梯积累上涨,物业费在房产溢价值的面前根本不值一提。然而随着房住不炒的提出,高速上涨的房价不复存在了,与此同时,房产持有成本开始不断提高,房产持有开始在盈亏的平衡线上徘徊的时候,小小的物业费问题就浮现了出来。

举个例子:

大铭在2015年手中有10套房子,每一套房产平均价值200万元(150平米),10套房子的总价值高达2000万元(总1500平米)。在2014年至2016年这几年期间,房价平均年增长10%,那么大铭的这10套房产整体年增值200万元。物业费成本为每平米2元,年度物业费总额为3000元。相比200万元的溢价值,3000元物业费忽略不计。

不过,在2020年,大铭开始格外关注物业费这个问题了,因为大铭是一位炒房客,手中的房子进进出出、始终保持在10套左右。随着房价涨幅受限,二手房销售价格阴跌不止,大铭这10多套房子也不涨反跌了。现在均价已经从入手时的价格下滑了近0.1个百分点。也就意味着,大铭手中这些房子,现在根本不赚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叠加2000元/年的物业费成本,那相当于每年净损失超过3000元,相当于屋漏偏逢连阴雨。

空置房统统“免除物业费”?2021年起,新规下一律这样交!该懂。在住房市场,业主们普遍接受“空置房应该取消物业费”的说法,因为他们其实也感觉“我不住,我不应该交物业费”。奈何由于物业服务的性质不同,缴纳规则也与观念差别很大。

根据2020年审议通过的《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员按照约定提供有关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交物业费。”这个规定从2020年通过,正式从2021年开始执行,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的物业费应该按照这个新要求执行。

很显然,让持有大量空置房的炒房客们失望了,明确指出“只要物业人员提供了服务的”,那么业主们不可以用“我没有享受到服务”来不给物业费。

对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三级检察官助理陈炜彤解释道,很多人关心“空置房该不该交物业费”的事情,新法典944条就做出了明确,物业公司以及物业机构、服务人员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业主不能拒绝物业费。

为什么会这样规定?我们需要明确物业服务的含义和内容,小区物业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质,日常工作是公共区域卫生打扫、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为业主们提供其他服务。可以看出,小区的公共设备和区域管理维护都是物业提供的,故而具有“公共”属性。所以张三在小区拥有20套房子,但是长期闲置不居住,不过这并未降低物业的服务劳动内容、也没有减少物业人员工作量。所以,张三依然应该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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