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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4-05-06 23:58:14法律知识1

民法总则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

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3、应是合法行为。

行为形式:

在我国,民事立法确认民事法律行为可采用的形式包括:明示形式和默示形式两大类。

民法总则全文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民法总则何时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共十一章二百零六条。

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而制定的。

民法总则学了什么?

民法总则》系著名法学家施启扬先生之重要著作。《民法总则(修订第8版)》以明白浅显之语言,介述与研讨民法基础理论,融法律条文释义、典型案例评析、部院解释与指令等为一体,并施先生具三十余年法务公职经历,于理论阐释之际多有经验体悟,较之一般学院派著作,更具知行合一之特点。施先生于书中尤重视对于民法基本理论之比较研究,而不囿于地方性实践。

民法总则161条?

  民法典第161条—第175条,规定了代理制度,如代理适用的范围、类型、代理效力规则、终止等内容。

  第176条—第187条,规定了民事责任,如责任承担方式、免责事由、请求权竞合的选择等内容,民法典未介入区分民事责任与请求权的关系。

  第188条—第199条,规定了诉讼时效,如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规则、中止、中断、除斥期间等。

  第200条—第204条,规定了期间计算的单位、方法与例外。

1955年民法总则?

最早的是1955年10月5日的“民法总则草稿”,其第一章规定基本原则,第二章规定权利主体,第三章规定的就是权利客体,第28条公开申明“民事权利的客体包括物和权利”,继而再规定法律行为等内容。

1955年10月24日“民法典总则篇”仍采上述体例,第三章规定物和权利,申明“另案为民事权利的客体”。1956年12月17日“民法典总则篇”第三章也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客体”。这说明,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民法并未采用民法总则不规定权利客体的作法。 

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关系?

民法总则基本上就是现在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着统领作用,是民法典的核心内容,也是整个民法典最为抽象的部分。民法典共1260条,其中总则编共204条,约占民法典的16.2%。总则编包括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行为能力、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等内容。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扩展资料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民法总则有公积金吗?

民法总则没有公积金的规定,相关规定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

民法总则第122条?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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