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率与法律效力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法律效益是指通过立法、执法、诉讼、守法过程中对法律权利资源的最优配置,除去各种成本耗费后,进而实现法律资源使用价值在质上的极优化程度和量上的极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综合效果。用公式表示为:法律效益=法律收益-法律成本。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约束力,要求人们按照法律文件规定的那样行为。法律效力有时还指某种行为或事实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够获得肯定性法律后果。
2、时间效力不同:
法律效益:指法律的实施给人们或社会带来某种有效的利益和好处,是否满足了人们或社会的某种需要或目的。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赋予的约束力。
3、层面不同:
法律效益包括法律的外部效益和法律的内部效益。法律的外部效益具体包括法律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法律的内部效益是指法律自身运转过程中的投入和产出的问题,具体包括立法效益、执法效益、司法效益、诉讼效益、守法效益等。
法律效力主要有时间效力(涉及法律的溯及力问题)、空间效力(法律生效的地域)、对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属地为主结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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