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法律规定召开的股东会,但到场参会股东股份不到百分之五十 会议是否有效?
按照正常法律规定召开的股东会,但到场参会股东股份不到百分之五十 会议是否有效?
公司法中关于股东会议决议的效力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般决议需要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是由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的全体(包括未出席的)股东的表决权的2/3或半数,对出席人数没有规定,也就是说,人来的少,那么有表决权的人可能就少,会议有效,但股东会的决议没有足够的表决权就通不过。)
这要看情况。如果有委托并且是代表真实意愿的。也可以生效。
关键是表决权达不到法定比例就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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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担保股东会决议如何才有法律效力?
这个要看对内担保还是对外担保,公司如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对内担保的 召开股东会议,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就可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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