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什么?
一、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什么?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部分:适用主体。适用主体分为个人和组织两大类;适用条件即什么情况下对主体适用;主体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从事什么行为,禁止从事什么行为,必须从事什么行为;行对符合适用条件的行为的保护和对不符合适用条件行为的制裁。
法律规范表现为法律条文,但不是每个法律条文都构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一个法律规范的要素可以分别规定在多个法律条文之中,甚至规定在不同的法律之中。
二、法律规则具有怎样的逻辑结构
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所谓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它包含两个方面:
(1)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
(2)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
所谓行为模式,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分为三种:
(1)可为模式。
(2)应为模式。
(3)勿为模式。
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做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
(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肯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保护、许可或奖励。
(2)违法后果,又称否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不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否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消、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
法律规则呢一般由假设条件+行为模式+后果 组成
假设条件一般可以省略 因为同类别的法律规则适用的范围一般是相同的
行为模式是指做了什么样的行为,比如故意杀人啦 偷东西啦
后果也就是惩罚了 也就是主体对自己的行为所要负的责任
如果你没有专业知识 那么就记住一点 法律程序 程序不错就不会吃法律的亏
三、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什么?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
法律规则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包含两个方面: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其内容是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生效,在什么地域生效以及对什么人生效等;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其往往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规定。
扩展资料:
法律规范介绍如下:
行为主体的资格构成(行为主体的国籍、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免责条件等)和行为的情境条件(行为的时间、地点、程序和状态等)。在立法实践中有可能省略假定(条件)这一要素,或将其规定在其他条文中,以求文字表达简明扼要。
但是省略不意味着假定(条件)不存在,可以根据法律规则的内在逻辑,从法律条文的上下文或若干法律条文的内容规定推导出假定(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考研法硕: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四、法律规范,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的逻辑关系
其实,你问的问题已经属于法理学的范畴了。
法律规范,就是由国家立法机构创制的或者经其认可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它是用来判断某一行为正当、合法与否,应受到何种法律制裁的标准和尺度。法律规范规定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标准,或是赋予某一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法律行为,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它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但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是法律行为,譬如见义勇为、施舍救济等等都属于道德行为;国防、外交等属于国家行为;宗教仪式等是宗教行为。
法律关系,是因行为人一定的法律行为而产生的行为人和相对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责任,是因行为人的法律行为侵犯一定的法律关系,违反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五、法律规范、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的逻辑关系
法律规范,是指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或者认可的,用以指导,约束人们行为的行为规范的一种。它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基础,可以说它是连接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的桥梁。法学家对于法律规范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其本质并非仅仅是用以指导实践,而更重要的要是通过这种研究来加强法律人在法律实践中的论证,推理能力。
通常我们认为法律规范不是实体规范,就是程序规范,这也可以说是法律初学者最容易犯的毛病,(比如民法之外有民事诉讼法,刑法之外有刑事诉讼法)这种非此即彼的思考问题方式是非常有害的,它容易造成一种先入为主的意识,容易造成我们视野的狭窄。其实法律规范除了以上两种规范外,还有一种规范,即冲突规范。
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法律关系。如企业与职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后,就构成了双方的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客体三要素构成。
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因为,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的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在这个意义上,破坏了法律关系,其实也违背了国家意志。
但法律关系毕竟又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是现实的、特定的法律主体所参与的具体社会关系。因此,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实现也有一定的作用。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的个人意志表示一致(如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也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往往基于行政命令而产生。总之,每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否要通过它的参加者的意志表示,呈现出复杂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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