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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12条规定内容

2024-05-04 21:44:18法律法规1

一、民法典1012条规定内容

《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了自然人的姓名权。

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法于1986年4月颁布,被学者称为“准法典”。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二、关于保护公共设施的法律条文

宪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公共设施属于公共财产)

三、外贸行业的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相关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检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相关法规 ◆ 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沿海开放地区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售付汇核销管理暂行办法 ◆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申请担保的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补税和退税所适用的税率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专业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鉴定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 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 ◆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 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相关公约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国际货物销售失效期限公约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 ◆ 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 ◆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 ◆ 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维斯比规则) ◆ 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 ◆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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