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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何执行?

2024-05-04 21:06:12法律知识1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按《民事诉讼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传销罪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吗?

不可以。因为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没有被害人。被他人发展参加传销的人员不属于传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没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不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传销组织者或者领导者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需要律师吗?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由律师代理由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决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①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  ②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③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 ④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⑤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扩展资料: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公诉案件如何提出附带民事赔偿?

  附带民事赔偿,需要受害人书面提请法院诉讼状,如果受害人不提请诉讼,就等于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在判决后须再另行起诉。  提起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在判决时,就要先民事后刑事,这样对受害人很有利。  如果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可以附卷,不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期限吗?

  附带民事诉讼也应当在刑事审判的期限内完成,一般为两个月期限,最迟不超过三个月。案情复杂的可申请延长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的钱怎么付?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16条和第22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侵权责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交通肇事案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与民事侵权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一致的。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事拘留附带的民事赔偿怎么处理?

以个人的合法财产进行赔偿,也可以由亲人代为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利息最多多少?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能要利息。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不仅不能要利息,而且能要的赔偿项目也很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只能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如果受害人死亡,只能要求赔偿丧葬费,抢救费等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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