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哪九个部门行使侦查权
一、公安机关哪九个部门行使侦查权
地方公安机关一般设刑侦、技侦、经侦、交警、治安、网安、国内安保、禁毒、消防等可以行使侦查的部门。
二、检察院对自侦案件有无逮捕的执行权
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也简称为自侦案件,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检察院在自侦的过程中,如果需要逮捕人犯时,先由负责案件侦查的业务部门提出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和理由,然后转由负责审查批捕的业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批捕部门指定专人对案件进行审查后,经集体讨论,提出是否逮捕或者退回补充侦查的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决定逮捕通知书》,经检察长签发后,加盖公章,通知有关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必要时,检察院可以派员协助执行逮捕。
三、据说以后有可能消防队只有监督权没有执法权 已经在试点试验了 有这一说法么
没有听说过,根据形势,也不可能,完全没有必要和需要!
四、简述侦查权、检查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1、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有权行使侦查权、检查权和审判权、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但是,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监狱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机关只能分别行使各自的职权,不能混淆或相互取代。防止混淆刑事诉讼的职权分工,防止公、检、法三机关的权力不受制约
五、反腐败监督的主要行式
反腐败监督的主要形式就是发现有腐败现象就去举报,得到祸害就去举报。
六、人名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白五十八条的规定?
第四百五十八条
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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