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损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车损费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间接损失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 通常 包括停运损失、 贬值损失等 。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 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关于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交通事故车损误工费怎么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
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上写明的休息时间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书没提车损费?
交通事故纠纷属于民事侵权纠纷,赔偿项目以受害人的请求为准,如果受害人是第三人,提出的赔偿请求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如果给第三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还要赔偿财产损失。财产损失与车损不是一个概念。与对第三人的赔偿来源也不一样,一个用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车损用的车辆损失险。
对受害人的赔偿不是因为保险合同,是侵权关系,使用的条款是侵权责任法。车损是因为合同关系。在受害人提起的诉讼中,车主是被告。车损赔偿车主是原告,使用的法律条款是合同法。判决书不涉及车损很正常,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能并案审理。
全损车定损费谁出?
保险公司承担,但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未及时定损或对定损金额有异议,投保人可有权委托公估机构确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该费用属于确定损失的合理费用,也可以由保险公司赔付。 当然,若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全损无法维修,只要购买了车损险,那么也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弥补损失车辆定损金额的。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车损超过70%损失推定全损法律规定?
l一般来说,车损达到70%以上的,就可以定全损。因为是熟人或托关系来找定损员的,就可以定高一点。本来应该定800元的,给你定1200元;定1500元的,则给你定2300元。
比如,车门上被刮了一个10厘米长的口子,你要修也成、要换门也成,工料费的上下幅度从300元至2300元不等。
如果你是熟人,定损员就让你少花钱换新的,800元钱解决问题;如果你没有关系,不能一视同仁,原则上就是修,你非要多花钱换新的,定损员还得要求你交回旧件,不交旧件就不给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赔对方车损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要赔偿对方的车辆损失费的原因如下,目前在交通事故中主要涉及到财产的损失的时候,有全责方要赔偿对方的全部的车辆维修的损失费用,但是对于维修后之后车辆会有折旧的费用,这个保险公司是否会支持给赔偿的,需要起诉处理。
车损3000的交通事故级别?
车损3000元的交通事故只能属于一般的小事故。无论事故大小,既然参加了保险,保险公司有责任有义务把你的车修好。对于车主来讲,是永远是不愿意发生意外事故的。平平安安比什么都好。出了事故就应吃一堑长一智,好好的总结教训,在今后的驾车行驶中,不犯同样的错误。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对方的车损费我们要承担吗?
要的,在认定是同等责任的时候,那么对于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自然应该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共同承担。 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方遭受经济损失,除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加害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再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来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分担。即便是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加害方也需在交强险中规定的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纯车损,可以主张律师费吗?
一、交通事故中非人生伤害起诉讼的,没有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由头,一般是请律师方自担原则。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此还作了专门解释,凡因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的,为了节约诉讼资源,保护受害人权益,对当事人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律师费用收费最低为3000元,人身损害(交通赔偿案件中)一般10级伤残律师费用4000元左右,9级4000-5000元,案件复杂的收费相对来说要更高一些。
二、如果申请了法律援助,援助律师的费用可以要求被告方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流程?
车损评估鉴定的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 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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