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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是就地安置,就近安置还是异地安置?

2024-05-01 18:54:09法律知识1

房屋拆迁是就地安置,就近安置还是异地安置?

我市(济南),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办理,被拆迁居民对拆迁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拆迁安置去向充分考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坚持以就地安置为主,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为辅。

其中,规划为住宅类的项目一般实行就地安置;规划为市政公用设施、公益设施和非住宅类的项目,实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严格执行补偿安置各项政策,努力使困难群众迁得出、安得下、买得起。统筹考虑被拆迁居民的居住周转、日常生活、子女上学、交通出行等问题。

在棚户区改造中,我市还将特别重视照顾困难群体,设计建造一批功能齐全、标准适度的小户型住宅,解决部分居民的拆迁安置需求。对低于国家规定住宅最低标准的,按照国家最低标准补偿安置。

农村房屋规划拆迁无房户怎么安置?

农村房屋规划拆迁,无房户不存在拆迁安置问题。无房户如果要求建房,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过批准同意建房后,可在批准的地点依照批准的建筑面积建房的。

房屋征地拆迁虚报拆迁安置户是什么罪?

  属于滥用职权罪。房屋征收事关国家、公民和社会利益,相关国家公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虚报拆迁户,会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需要注意的有三点:

  一是只有国家公务员才能构成滥用职权罪。因为只有行使公权力的人,才会有可能滥用公权力。

  二是该罪是普通罪名,如果和其他特殊罪名发生竞合,以特殊罪名处罚。

  三是该罪名很可能伴有受贿、贪污等下游犯罪,依处罚较重的罪名处罚。

城镇户口在农村的房屋拆迁是否享受安置,如何安置?

政府征地公告生效之日前,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再婚需满三年)、子女、子女的配偶及子女为城镇居民户口,在他处确无住房并长期与住房安置对象居住在征地范围内,且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分房待遇的,经安置方审核同意后与住房安置对象合并安置,并按下列情形分类办理:(一)配偶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可按征地时砖墙(条石)预制盖补偿价格购买30平方米住房;选择货币安置的,其安置款额为货币安置价格×30平方米/人。

(二)子女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可按房屋建安造价的50%购买20平方米住房;选择货币安置的,其安置款额为货币安置价格×20平方米/人。(三)子女的配偶及子女 选择统建优惠购房的,可按房屋综合造价购买20平方米住房,因户型设计限制,超过规定的面积部分按货币安置价格购买;选择货币安置的,其安置款额为货币安置价格×10平方米/人。

关于房屋维修合同的法律规定

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

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

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

是行政合同。1、新行政诉讼法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适用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

该条第二款第二项又单独列出了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

房屋拆迁安置费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拆迁安置后有房屋装修补偿吗?

对于拆迁案件中的装饰装修损失的补偿,一般是谁装修谁获得补偿,但是也需要结合合同的约定以及装修时间的长短、拆迁方案等因素来分析。

拆迁协议和安置房屋原件到什么单位找?

房子你的房屋征收单位,也就是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盖章的单位。

一定是在他那儿。还是要看当时房屋拆迁时的主体是谁。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发展农村,征用部分土地是在所难免的,一旦涉及到征地拆迁,那么合理的补偿则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国家为了保障拆迁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也对拆除补偿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从2018年开始将实施新的房屋拆迁补征地拆迁标准。具体标准如下: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最后,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将会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迁农民的未来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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