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以宪法为根本准则的?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需要我们敬畏宪法。“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事实已经证明,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权,尊法应成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神圣的大事!尊者,尊敬、尊重、尊崇也,这是我们每一个人对待宪法应有的态度。
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需要我们遵守宪法。欧阳修有言,“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成效更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的讲话中引用过先秦韩非子的一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走过的道路、所得到的经验与教训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强化法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遵守宪法,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需要我们弘扬宪法精神。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这里想起一件事,在常州的历史上,法学名家辈出,如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长史长、第一代大法官张志让等,都是值得常州人骄傲的人中翘楚。这些常州先贤为弘扬宪法精神都作出了杰出贡献。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今年常州市组织编纂出版常州名律师丛书,首批推出的10位名律师,都是常州律师界的佼佼者,他们在实施法律为民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编纂出版常州名律师丛书,将有力推动常州的法治建设。弘扬宪法精神,这是需要全社会共同推动的一件大事。
“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是中国古代的法治思想,对当今的法治宣传教育也有一定的可取之处。走进新时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同心同德,建设法治中国,共圆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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