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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新规解读?

2024-04-26 04:13:05法律法规1

1.承兑汇票重新分类,新增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原本财务公司承兑的汇票分类在银行承兑汇票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但由于近年来财务公司有破产、关闭的,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整体风险度在加大。此次专门分列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预计财务承兑的票面也会改变——与银行承兑汇票会有明显的区别。

2. 承兑汇票的业务背景在新规中被重新描述为“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此处交易关系理应包含有形的贸易与无形的服务。较原先的真实贸易背景有了本质上的变化。

3. 承兑贴现要求提供“真实交易关系”的材料,而之前相关办法不要求电子承兑贴现提供任何材料。

4. 贴现方式出现新模式,除原本得到银行贴现外,此次规定可通过“票据经纪机构”在票交所直接贴现。简单说,拿着承兑汇票的客户可以通过经纪机构在票交所挑选最好价格进行贴现,而不仅仅是只能在有限开户银行被动接受开户银行的贴现报价。这个举措基本解决了承兑汇票贴现的变现能力,杜绝了贴现价格地域差别而导致的贴现跨地区套利。另一方面也会降低中小承兑银行的贴现市场价格,增加中小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性。同时财务承兑汇票难贴现的问题也会有所缓解,至少财务公司可以通过票交所跨地域的贴现自己承兑的汇票。

其实,上面这些效果以前都是“票贩子”来提供的,这个改变从制度上消除了票贩子的生存空间。

5. 承兑汇票最长不超过6个月。这条主要是为避免强势客户通过12个月汇票(主要是商业承兑)变相拉长中小企业的应收款账期。

6.从2024年1月1日起,对银行和财务规定的总资产15%的承兑汇票规模上限,同时限制了承兑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规模的10%。中小银行通过承兑汇票业务“从大行批发存款”的模式基本也走不通了。也基本断绝了通过票据业务造存款和套利票泛滥。预计用于质押的第三方存单也会纳入保证金的统计范围。同时我猜这个15%和10%的限制不仅是对总行监管,同时各级人行也会对各地银行分支机构同步监管,也就是说不仅总行要遵守10%和15%的限制,各分行、支行都要同步执行此限制。

这下,有好多银行存款总额要降了,基层经营机构考核压力就更大了。

7. 各类供应链票据直接定性为商业承兑汇票。目前市场上银行专业化公司提供了较多分隔且独立的供应链票据,此类票据往往有技术创新,但只能在特定系统流转,此次统一后,此类票据可以全市场流通。结合票据经纪及票交所贴现模式,此类票据业务想象空间极大,可能会成为一个新的商业模式。比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将电子商业承兑票和交易信息结合在一起的创新型票据。

票据新规实行后,银行没法创造存款规模了,一般企业也很难通过大规模发行商票来融资(房企,说的就是你),票贩子集体转行,上海票交所变的有存在感了,区块链技术内含交易信息的新型商票很快会成为新的市场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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