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障?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召开。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亮点之一是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并强调“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这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突出“关键少数”。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突出“关键少数”,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重点论”的体现。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腐败问题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党风廉洁建设重要方面之一就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这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
全会报告中强调“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作为领导干部,用权必须谨慎而行,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不仅要增强自身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还要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按规则正确行使权力。
2、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形成制度安排。
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洁教育,既要靠思想教育,也要靠制度防范。全会报告中强调“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权力运行需要制约和监督,在于权力自身具有代表和实现公共利益和急剧膨胀的个人私利两方面属性。当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束缚,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在当前党风廉洁建设过程,要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才能保证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公正。
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同时,要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若无健全的制度,权力极易逃脱制度的牢笼,腐败问题也无法得到根治。因此,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和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抓好制度建设,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才能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依法依纪加大权力监督 坚持秉公用权。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要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全会报告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
这表明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不仅要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还要依纪依规,依照法定职权,程序合规,结果公正,不得采取非法调查手段,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依法处理事务,这样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不断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健全权力监督体系 形成监督合力。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首先强化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能置身事外。《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只有构建起各负其责、密切协调的党内监督体系,才能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真正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
其次,强化国家机关对权力的监督。全会报告指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全会报告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最后,注重监督合力作用的发挥。要综合运用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民主党派监督,要坚持“十六字方针”,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一方式既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永不褪色的重要保证,又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加强舆论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以新媒体为载体,坚持正确导向,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健全权力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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