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专用章盖在收据上有法律效力吗?
财务专用章盖在收据上有法律效力吗?
1、收据上的财务章也能证明是公司行为,不是公司法人章才有法律效力。
2、只要因为此发生纠纷诉诸法院,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作为证据适用,但有看具体的案情,有时如果只是财务部门出具的话,是不能作为独立证据使用的,就是说,必须有其他的证据支持,否则不能形成证据链条,公司的一个内部机构,财务部是不能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法律行为的,发票专用章只有盖在发票上才具有法律效力。财务的话必须涉及公司内外进出账务一般是盖财务章。收钱的是财务的人收的,财务的人一般有财务章,比较方便。对方没有明确要求的话,不过盖其他的章也可以,主要的用途就是证明单位收了人家的钱。收据本身就不具备正规性,所以影响不是很大。1、收据就是收据,加盖公章、发票章的,可以证明该单位收款的事实。2、收据即使加盖发票章,也不能作为报销或者纳税的凭证,如需要报销,可向该单位索取正式发票。拒不开具正式发票的,可以向当地税务局投诉、举报。
收款收据的财务章怎么刻?
一种是收款收据有税务局的印章的,对方拿去可以做税务帐,冲费用的,还有一种收款收据是商店多可以买到了,区别就是没有税务局的印章,两种所要盖的章也就不同了。
1·有税务局的印章就必须要盖财务章才有效,否则就和普通的收款收据是一样。
2·没有税务局的印章的收款收据对方是拿去报销用的,是用来做内部帐的,所以要求就不是很严格,盖财务章也可以,盖一个现金收讫也可以,当然最好是有自己公司名称的,如果没有在收款收据上写上自己公司的名称也可,所以最后是先问清对方的需要,在决定盖什么章,如果只是内部报销的就无所谓的,如果是做税务冲费用的就要比较严格了。
财务收据章怎么盖正确?
财务收据章,一般要加盖财务章。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但是一般情况下,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等事项,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
收款收据虽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强,所以很多单位都只认发票
财务章与行政章的法律效力区别?
公司行政印章,是经公司法人代表签名,后方可盖戳的印章。对社会具有法律效力,承担企业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公司财务印章,是公司一个部门的印章,是对所做账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的认可,通行于财务交往的有限范围,对社会不起法律效力的作用。只是在公司行政印章盖戳后,再加盖财务印章,以完成法律规定程序之必要。
公章和财务章的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这三个,而且需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公司也可以根据需要刻制税务章、报关章、内部使用的部门章等。
有一种说法,认为公司公章的效力要大于财务专用章,而财务专用章的效力又要大于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这主要是公司从自己使用的角度所做的分类。
在法律效力上,公司各类印章一般具有同等效力,公司印章是公司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而非意思表示本身,公司印章是否发生预期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印章的载体是否体现了公司的意思。
1
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
法人章
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公司注销了,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注销以前开具的应该是有的。注销以后的空白收据再开出来,不仅没有法律效力。开具者估计还可能构成“犯罪”!
收据财务章应该盖哪个位置?
收据财务章应该盖在左下角位置。1.应该盖在左下角位置。2.在盖章的位置选择上,通常会考虑到文档整体的美观性以及章的易于识别方便性。而盖在左下角的位置是比较适合的,在这里不会影响正文的阅读,而且能够很好地避免与正文中的内容产生重叠或者遮盖,同时能够提高章的辨识度,对财务管理也有好处。3.除了章的位置之外,在进行盖章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的细节问题。比如章的颜色搭配和章的清晰度等等。在进行盖章的时候,需要全面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保证盖章的效果最佳。
收据的法律效力?
收据是收付的凭据,是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记载经济往来内容,凭以收付款项或证明资金转移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依据。其效力不同于白条,具有合规合法性,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等三性,即具有法律效力,收据属于书证的一种。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一般来讲收据属于一种证明力较低的证据
收款收据是盖财务专用章还是刻的公章。才会有法律效力?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局备案的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是与发票开具的行为紧密相关的,其用途即证明发票开立的事项是公司行为。 收款收据是作为企业非经营性收入的票据,单位的款项收取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加盖的印章说明财务部门代表企业收取了收据注明的该笔款项。按照收款收据的管理规范,加盖的应为财务章,说明财务部门对此笔款项收入的确认。 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 但是,在收款收据上加盖的印章若为发票专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发票专用章仅仅是作为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也就是说,在印章管理人员的安排上,一般独立于开票人、相关销售人员即可,是无须专门的财务人员或公司的领导对发票专用章进行专项的管理的。 所以,除了发票之外的票据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够说明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的收取是知情的,也就不能由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是不能够将其视为企业已收取了收据所标明款项。所以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收据单盖有财务章还写了利息,诉讼时它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仅仅只有收据单,只能表示收到借款利息,不能作为解决法律纠纷的依据。但如果配合合同,收据可以作为一个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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