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认的事实认定的法律规定?
对自认的事实认定的法律规定?
自认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上述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证据自认的六个法律规定?
诉讼中的自认规则主要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条。
一、自认规则的适用
将与身份关系有关的事实以及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排除在自认的客体范围之外,不适用自认规则。
二、自认效力
1.自认方: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其约束力来自于诚实信用原则及禁反言原则,同时效力及于二审。
2.自认相对方: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3.对法院效力:法院须以当事人自认作为判决依据,这是源于当事人主义中的辩论主义这一基本原则。
三、拟制自认问题
我国严格限制默示自认原则,即不仅要求当事人有不予争执的行为发生,也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说明该事项的含义及可能的后果,并再次询问其对该事实承认或否认的意见,该方当事人仍然不置可否、态度暧昧、沉默不语的,方能视为自认效果。
注意,单纯沉默,不必须构成自认。因一方对对方不利于己方的陈述沉默,其含义存在多种可能,或记不清、或不想回答,不具有确定性,必须进一步确定其含义,再行判断。
四、自认撤销
1.法庭辩论终结前,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2.有充分证据证明自认是在受胁迫或重大误解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
五、自认事实与已查明事实相矛盾时的适用问题
《证据规则》第九条规定 六类无需举证的事实;第十三条规定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因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不相符合时,不适用自认规则。
六、诉讼外自认
1.当事人私下自认,即不是在法庭上(包括书面形式材料的),只作为证据材料使用。
2.本人在他案中的自认效果:
如果他案已经生效,根据既判力理论,应当对本人有约束力;他人在他案中自认,根据既判力相对原则,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在特殊情形下对本案有约束力,如判决具有对世效力。
自认的自认的构成条件?
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构成一项自认,必须具有以下四项条件:
1. 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2. 自认的内容是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己的事实为真实;
3. 自认必须为明确的意思表示;
4. 自认适用范围为那些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民事案件,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问题的案件。
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自认倒霉的近义词?
没有近义词。
自认,是汉语词汇,汉语拼音为zì rèn,指的是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自认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1、倒霉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指dǎo méi。指不良状况,尤指关于健康、命运或前途的坏状况;也指谴责或因痛苦而呼喊。
2、这个词起源于封建时代,读书人要做官,都要参加科举考试。明朝时,考试录取很难,如果录取了,就在门前立旗杆一根;如果考不中,就把旗杆倒下拿走,称为倒楣。楣本是门上的横木,这里指高杆。楣与霉读音相近,江浙一带的人就把遇事运气不好、不吉利叫倒楣亦即倒霉了。
臣虏自认的意思?
臣虏自认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怎么能自己当一个顺民。这个词出自卢国沾作词,黎小田作曲的《万里长城永不倒》一曲,原文如下:小心看吧,哪个愿臣虏自认,因为畏缩与忍让,人家骄气日盛。开口叫吧,高声叫吧,这里是全国皆兵,历来强盗要侵入,最终必送命。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
江山秀丽,叠彩峰岭。
简述自认的法律效果?
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为真实明确表明其真实性的陈述, 所谓自认的法律效力,是指一旦诉讼当事人对有关事实或诉讼请求作了承认,对有关当事人和法院所产生约束力。即一方当事人对于他方当事人所主张不利己的事实,在诉讼中自认为真实的一种陈述。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一旦被对方当事人自认,就无须对事实进行举证,即免除其举证责任。法官也受该自认事实的约束,必须以该自认事实为基础作出裁判,不能作出与自认事实相反的事实认定。 一般说,诉讼中的自认将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效力:
1、直接拘束自认者效力,免除事实主张的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2、对自认的一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即除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外,作出自认的一方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自认。
3、对法院具有拘束力。即对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法院应予确认并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而无需再另行调查证据。
行政诉讼自认的效力?
在庭审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认可的,法院可以对该事实予以认可。
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的规定,就属于自认及其带来的法律后果系自认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向法院明确表示认可,诉讼上的自认是一种法律行为。
自认为很香的意思?
这是贬义词,形容某人没有自知之明,自以为是,有抬高自己,炒作自我,故意吸睛的做法,让别人感到好笑和不能理解。这里香是流行语,香字面意思指味道不错,譬如饭香,花香等,很有吸引力,引申义很受欢迎,被人喜欢或追捧,自以为很香就是某人自己觉得很受追捧,实际意思对说话者的情商和智商表示质疑,属于负面评价。
法庭上的誓词?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法庭上的誓词。
美国的法庭上,证人要手抚《圣经》宣誓自己说真话。这个仪式通俗地称为 Bible swearing。有人说,这是一个传统,只有某些名人,不怕公众的指责,敢于拒绝手抚《圣经》宣誓。在中国个别法院也在效仿。“多此一举,不应该随意添加这个程序,反而冲淡了法律、法庭的严肃性”。形容自认为高贵的词语?
空谷幽兰
[kōng gǔ yōu lán]
空谷:空旷的山谷。幽兰:即兰花,又称草兰。形容十分难得。常用以比喻人品高雅。
典则俊雅
[diǎn zé jùn yǎ]
端庄优雅而且十分好看标致。
冰清水冷
[bīng qīng shuǐ lěng]
指冷冷清清。《何典》第四回:“初时还有些和尚道士,在家中闹弗清楚,到也不甚觉着。及到断了七,出过棺材,诸事停当,弄得家里冰清水冷。”
冰清玉洁
[bīng qīng yù jié]
比喻品质高尚纯洁。
纯一不杂
[chún yī bù zá]
形容纯粹、单一,没有杂质,出自《“题未定”草》。
高情逸态
[gāo qíng yì tai]
高超的情致,闲逸的仪态。
郢中白雪
[yǐng zhōng bái xuě]
高雅的诗词或悦耳的乐曲
才望高雅
[cái wàng gāo yǎ]
形容人富有才学,享有很高的声望,不同流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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