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颁布的第1部法律是
一、新中国颁布的第1部法律是
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于同年5月1日开始实施。那是新中国成立后出台的第一部法律,它把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妇女从旧的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建立起一个崭新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婚姻制度。
《中华人民纳轮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这部法律于1950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共8章27条,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等行为,实行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婚姻政策,保护了广大妇女的权益。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基本法,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正是这部法律,切实有力地保障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将广大洞缓信中国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出来,为以后颁行的《婚姻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部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地位独特的法律的起草过程值得人们去回味。
婚姻法是保护结婚双方权益的一种法律,婚姻法的存在让很多结婚的人有了更大的安全感。婚姻法不仅规定了结婚的相关程序,只要也规定了离婚的一些程序。婚姻法自制定以来,是一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修改的,比如,再婚法律,目的就是为了能够顺应潮流新婚姻法最新规定,结合现实情况对婚姻双哪滑方当事人能起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作用。
虽然民法和婚姻法都极力强调维护公序良俗,但在一般民法中,伦理道德基本上都是原则上规定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选择适用的,而在我国婚姻法中,大量的伦理道德在婚姻法的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在包括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中是罕见的。
婚姻法应用最多的时候,莫过于离婚。结婚前大多数人都不看婚姻法,你情我愿我们就合伙过日子,过不下去了,离婚,财产的分割,出现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第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950年5月1日颁行)
二、中国第一条法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并公布实施,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律和最高法律。正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等方面的内猛脊容,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它是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和法律枝清渗体系的基础,也是中国各级法律的最高准则和判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有12章, 138条,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和政府职能、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宪法修正等内容。其中,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一条规定,体现了中国制度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是中国宪法制定的基石之一。
中国第一条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是中国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于1950年5月1日由中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婚姻法规范了婚姻家庭生活的基本准则,明确了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这部法律为当时萌芽的法律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今后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奠定含御者了基础。此后,中国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大量法律和法规,形成了拆孝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全国的经济、文化、政治谈薯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三、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今天正式实施,它成为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4月30日,毛主席签发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5月1日起施行。它先于土地改革法和工会法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设新中国,决定让王明担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明并不是学法律的专才,但当年他在延安分管妇女工作,后来又担任过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央法律问题研尺型蠢究委员会主任,做过一些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租启。王明是属于学院派的理论家,要办什么事,先得找理论依据,他要求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很快熟悉这方面的马列论著,与同志们一条一条地审理中共在战争年代制订过的有关婚姻的法规和条例。同时,也借鉴苏联、东欧等国家的《婚姻法》。所以说《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陵陪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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