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什么服务?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什么服务?
法律援助是我国实行的一种司法救助制度,是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收费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是由国家拨款设立的专门为需要律师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其法律规定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自己又没有聘请律师的特定人员(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等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而设立的一种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
是否收费
另外,还有一些社会团体及机关法律援助中心,通常有大学院校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妇联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中心、工会的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等等,社会公益机构举办的具公益性质的中心,这些也是不能收费的。
这些社会法律援助中心都是受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由属非律师身份的法律学者、法律专家或其法律工作者组成。
什么是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是指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北京免费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北京市司法局。1996年11月8日经市编办批准设立,1997年6月正式挂牌开展工作。中心成立十多年来,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基础建设不断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咨询手段不断丰富,经费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办案数量不断增长,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2020年1月2日,被公示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公示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公共法律援助服务是干嘛的?
公共法律援助是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
公共法律援助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司法救助的主体是人民法院。第二,法律援助发生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所有诉讼活动中,司法救助则只发生于民事、行政诉讼中。第三,法律援助减收、免收的是法律服务费用,司法救助减收、免收的是诉讼费,是国家的财产性资金。
法律救济式相对于非法律救济而言。非法律救济如自力救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非法律救济的公力救济(行政救济,救灾,抢险)等。
怎么拨打法律援助中心人工服务?
没钱请律师又要打官司的,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援助后就不需要支付律师费了,全国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向大众开通了免费的援助电话:12348。拨打12348会有公益律师解答大家的法律咨询,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免费打官司。
法律援助服务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吗?
公职律师代理刑事案件上没有问题的,也可以代理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理由如下:公职律师是指取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职律师执业证,在政府职能部门、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执业律师。公职律师享受公务员待遇。公职律师包括政府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的差别在于两者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不同。社会律师的服务对象极广泛,而且一般是有偿服务。而政府律师只能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得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应按有关规定无偿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服务所属于法律援助机构吗?
不是
法律服务所是村镇设立,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一般由司法局批准设立,所里有律师和律法工作者,代理案件收费服务的机构。
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区别?
法律服务中心是免费的,费用由政府承担。法律服务中心主要是法律咨询服务和相关信息的查询,不涉及阶段问题。
法律援助中心是依法办理法律援助事宜,法律援助对象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条件。只要符条件,是可以由律师免费负责民事、刑事、劳动仲裁的全过程。
什么是法律援助?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
是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辩护,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等,目的是确保公民不会因缺乏经济能力或弱势处境而在法律面前处于不利地位,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法律援助机构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或者事件的具体情 况,可以适当延长对申请进行审查的时间,但是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0日。而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 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同级人民政府将在收到重新审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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