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投毒案,你怎么看?
复旦大学投毒案,你怎么看?
高学历不代表高素质,教育一定要紧抓学生的素质,避免此类事情再发生。
从道德和法律角度?
建议参照大学本科段的《法理学》里面的道德与法律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种规范,规范人的行为的准则;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规范,违法的一定违反道德规范,不违法也可能违反道德,也就是说违反道德的不一定违法; 分析问题时,是否违法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可以从法律角度和道德角度分别分析问题。
从法律角度看把人推倒有什么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说,把人推倒仅仅是没有造成很大伤害的,属于治安管理条例管辖范围,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如果把人推倒使人造成轻伤害,那么他是属于民事责任,民事损害责任。如果把人推倒造成人的身体受到重大损伤,达到刑事标准的,属于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何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林森浩投毒案?
考虑林森浩杀人是激情杀人,激情杀人从心里产生犯罪意图到行为实施完成,有两种情况:
一是当时立即产生犯罪冲动引起的犯罪行为,在刺激与行为之间缺乏冷静时间;
二是不良情绪长期郁积,在适当的线索引发下,将长期积累的情绪在瞬间爆发性的发泄出来,此种情况下,行为人在不良情绪郁积时并不一定明确知道,可当这种情绪积累超出了行为人的耐受力时,就会在偶然事件的促使下,以激情杀人的行为爆发出来。
林森浩属于第二种,由于平时的日常琐事对室友黄浩堆积了很多不满,这种不良情绪长期堆积,在某个他受不了的临界点终于爆发,于是下毒杀害室友。
为什么觉得他是激情杀人而不是蓄谋已久呢?
因为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写了一份《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里面写到,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家里是农民,家庭条件很不好的他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元(他每月的生活费仅200多),是同学中捐款最多的学生之一。
病人送的红包,林森浩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从始至终都很热心。他平时节俭、朴素。
他是一个不会调节自我情绪的人,才会把日常琐碎的事导致的不良情绪一直堆积在心里,而且越堆越高,终究导致了今天这样不可挽回的局面。
从法律角度思考身边问题?
从法律角度思考身边的问题,这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每个人都要懂得乏累,直到手法同时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你不懂法,被人欺负了,也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那是很吃亏的,在社会上是行不通的,所以说要知法懂法用法律去处理自己的事情
从法律的作用的角度?
规范人们的行为,保证社会有相对稳定的秩序。法律与政治的关系密不可分,对政治活动毋庸置疑有约束力。首先,先有政治才有法律。当一国建立起政权后,就会着手制定与其执政理念相协调的法律。
在现代,是相对法治的社会,法律规范每一个的行为,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所以法律对政治活动当然有约束力。只不过有时政治会影响到司法的公正性而已。这个世界永远存在正义和邪恶两面。
从道德和法律角度看共享单车使用者?
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也凸显出来,例如单车的乱停放问题,对单车的恶意破坏,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等。需要明确的是,当使用共享单车发生事故,共享单车使用人或者第三人因此受到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害时,应当由谁来负事故的法律责任。关键词:共享单车;乱停放;恶意破坏;交通事故。
使用者也要注意提高自身素养、遵守公序良俗、确保维护互联网单车的正常运行,有序发展。
从友人角度看柳宗元?
柳宗元被贬官后,他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在“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的雪天,他来到江边,钓自己的鱼,精神像“雪”一样洁白。
他寄情山水,心沉静在小石潭,“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怡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智者乐水。柳宗元也喜欢水,他就是一个智者。
从法律角度看,碰瓷者应该进行哪些训导教育?
扶老人是应该的,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该传承下去,再来当我们遇到老人摔倒后并不能准确去判断对方是否就是碰瓷啊?所以扶是应该的,但是也可以做好自保措施,例如找个身边的人当证人,再来就是打开手机录音,录下当时的情况啊,当扶老人之前肯定会去询问老人摔哪里了,要不要叫救护车等等之类的,录下来也可以自证清白啊
从行为规范角度看,法律主要解决的问题是?
从法律规范确定的行为规范的性质角度 法律规范确定的行为规范的性质角度讲,法律规范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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